第十二章 木材综合工工业章下序 民国初期,在“实业救国”思想影响下,民族资本家王勋卿在牡丹江创办第一家机械化木材加工企业。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占领牡丹江后,日商投放巨资开办大型锯材加工厂和家具制造工厂,对民族工业进行蚕食。强行收买和吞并。至1939年,牡丹江市锯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全被日本资本家垄断。民族工业因受日本资本家的盘剥和控制,经营失利,处境艰难。此间,虽有一些小型制材厂(铺)和木制品厂(铺)开业。但也只能时开时闭。到1945年8月,只剩3家小型木制品厂生产木制日用杂品。
解放后,市政府积极筹建国营木材加工企业,扶持私营木铺恢复生产。到1949年末,全市已建成国营制材厂2户、私营制材厂(铺)和木制品店(铺)100余户。1956年,对私改造时,私营制材厂(铺)全部加入木器生产合作社和组建成公私合营制材厂。全市锯材加工和家具制造逐步形成工厂化生产。
1958年后,林产品综合利用兴起,相继建立林产化学厂生产松节油;建立专业车间生产浆粕、活性炭和微晶纤维素;建立人造板厂(工段)生产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促进了木材加工业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锯材加工厂和家具制造厂不断改造设备。改进生产技术、改善工艺流程;家具制造和日用杂品生产,由手工操作逐步被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代替;产品结构变粗笨、零散为精巧、组合和钢木结合。到1985年末,形成锯材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林产化学制品、生产生活用具制造等多门类和多品种木材综合加工生产体系。共有企业61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户、集体所有制企业54户,全部职工10725人,主要设备1100余台,固定资产原值7440.4万元,净值5386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242.3万元,总产值8084万元,利税总额99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538元/人。
牡丹江市历年木材综合加工业产值产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