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锯材加工业 第一节 锯材加工业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通车后,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将牡丹江流域的木材作为主要攫取目标之一,对原始森林进行掠夺性采伐。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日本资本家利用中国商人的采伐执照经牡丹江各林场、木铺和采木公司等将4000 货车原木运往日本。1918 年(民国7 年)。民族资本家王勋卿创办的宁安志诚股份有限公司在牡丹江设分公司和制材厂,这是牡丹江第一家民族资本经营的机械化生产的木材加工企业。自备发电机(蒸汽机带动)2 台、电动机4台、大型带锯机4套,有火锯(制材)工人70人、蒸汽锅炉司炉工人10人和电机工人10人。忙时雇用临时季节工数百人,最多时达2000人。设40名炮手(猎户)组成保安队护厂。翌年,铺设3公里铁路专用线,自架连接火车站的电话线路,自设邮局和电报所,形成系列化生产。1925年,日本官商山内彦三郎秘密勾结吉林省政府官员谋取单独经营木材采伐权后。投放巨资建起牡丹江木材公司,与民族资本对峙。志诚公司终因资本不足,债台高筑,加之官府敲诈,税款过重,陷入困境,竞争失利,于1926年转让给任前丹经营。“九·一八”事变后,被日本资本家强行收买。
1933年,日本资本家投资3.5万元(伪满币)开办牡丹江制材合资会社。至1937 年末,拥有工人500多人,生产设备33台,年产各种板、方材6.7万立方米。此间,日资牡丹江木材工业株式会社、合资会社三荣制材所和海林木材株式会社(地址在市区)先后开业。至此,牡丹江市锯材加工业全部被日本资本垄断。1939年,日本人开办的制材厂已达22家。其中,大型锯材加工企业有牡丹江木材工业株式会社、牡丹江制材合资会社、三荣制材合资会社和大林组制材部等4 家,共有工人2958人。主要设备139台,自备铁路专用线两条,资本金14.35万元(伪满币)。年产锯材31.78万立方米。1933—1945年,从牡丹江站运往日本国的锯材约140万立方米。此间,民族资本开办的锯材加工企业,在日本垄断资本的盘剥和扼制下,开废业频繁,至1945年8月,仅剩鸣生制材厂等3家维持经营。日本侵略军败退时。日资经营的制材厂全部关闭。
1945年12月,日资经营的牡丹江木材工业株式会社、牡丹江制材合资会社、三荣制材合资会社和大林组制材部等4 家的中国工人。在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牡丹江工作委员会的宣传教育影响下。自动组织工人护厂队,保护工厂财产。1947年,分别由牡丹江军区后勤部、牡丹江实业银行、牡丹江铁路分局和牡丹江省林务局接收,经修复后投入生产。到1948年10月,共生产枕木15万根.支援解放战争和东北铁路建设,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特殊嘉奖。
新中国成立后,市政府在日伪遗留的制材企业基础上组建牡丹江制材厂和新华制材厂两户国营企业(1955年合并称牡丹江制材厂)。到1949年末,共有职工558人,主要设备124台,生产各种枕木和板、方材8.42万立方米,实现产值659 万元。此间,私营制材厂(铺)发展到54户,共有从业人员214 人,设备89台。资本金55万元,加工各种锯材6.28万立方米。1950年,国家投资184.3万元扩建牡丹江制材厂后,锯材产量增加,1955年,加工各种锯材23.2 万立方米。比1949年增长1.8倍。同年私营锯材加工企业有31户.主要生产各种锯材和建筑用材。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私营锯材加工厂(铺)联合成立公私合营牡丹江启新制材厂。职工132 人,有带锯机3台,入股资金5.7万元,主要生产门窗和建筑用材。年末,加工各种锯材1674立方米,实现产值224万元。
1957年,扩建后的牡丹江制材厂已发展成有2个锯材车间、2238 名职工的大型综合制材企业,年产锯材34.3万立方米。1960年,全市锯材加工企业2户共生产锯材53.8 万立方米。1961年,牡丹江启新制材厂并入牡丹江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改称木作加工厂。 同年牡丹江制材厂2个锯材车间的3447平方米厂房先后失火烧毁,一度停产(10月新建厂房竣工投产),加之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年锯材产量降至6.4万立方米,为1960年的1/8。1963年,牡丹江制材厂更名为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1965年,共建锯材加工厂房3座,安装从苏联引进的M14016型立锯1台。从日本引进的M13215型跑车大带锯2台、M13210型跑车小带锯和台式小带锯各1台,并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形成“一条龙”工艺流水线。锯材加工基本上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同年4月,国营牡丹江贮木加工厂建成投产。有职工300人。主要设备7台,年产锯材1.5万立方米(兼营门窗家具制造),实现产值70万元,利润1万元。1966 年,牡丹江第一制材厂和牡丹江第二制材厂先后建成投产(1973年2 厂合并后转产)。1972年后,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对原木锯材产品运输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安装300米长的原木运输链和各式吊车21 台。实现选材传导化、倒运机械化和垛积装车吊车化,改善了工人作业条件。提高了劳动效率。
1978年 7月,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制材二车间发生火灾。将1513平方米厂房烧毁,10月,复建8813平方米制材厂房竣工投产.设计能力为年产锯材8 万立方米,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建成4条短工艺流水线,实现了锯材生产机械化、连续化。当年完成锯材产量12.71万立方米。到1980年末,全市有木材综合加工厂、贮木加工厂、房产局木制品加工厂和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木材加工厂4 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启新制材厂、新荣木器厂、木材综合加工厂劳动服务公司、铁路木制品加工厂和铁岭木器厂5户集体所有制企业,当年锯材加工16.5 万立方米。1981年后,相继建立牡纺劳动服务公司木制品厂、林海木器厂、跃华木材制品厂、兴光木器厂、铁岭贮木加工厂、桦林林场木器厂、松海木器厂和兴隆木制品厂8户集体所有制企业。到1985 年末,全市锯材加工企业共有16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 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2户,共有职工6106人。主要设备 420台,固定资产原值4817.7万元。净值3489.5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1956万元,加工锯材16万立方米、产品材1万立方米,总产值4894万元,利税总额617.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 8015元/人。主要锯材品种有普通锯材、枕木、汽车材、包装箱材、水塔板材、军工箱材、货车车辆材、板材、方材、木制品材、跳板材和家具材等。
牡丹江市1985年锯材加工企业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