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具制造业 第二节 家具制造业
1931年(民国20年),牡丹江仅有2家木铺制作日用杂品和地柜等家具。I934 年,日本资本家开办的牡丹江木材工业株式会社设木材制品厂,制造的家具,专供日本侵略军的军需及其国内民用。后相继开办12家家具制造厂,全部垄断了牡丹江的家具制造业。1945年8 月,日军败退时均予破坏。
1949年初,全市已有制造家具的木铺8 户,资本金为6878万元(东北币),从业人员11人,主要产品有柜、桌和木箱。
新中国成立后,家具制造业发展迅速。1950 年,国营牡丹江市企业公司家具厂(后改称牡丹江木器厂)建成。有职工25人,批量生产家具和办公用具,当年实现产值12.2万元。1952年,私营木铺发展到6户,后自愿组成木器生产合作社,从业人员49人。当年生产家具3762件。1954年,牡丹江市军属家具厂与牡丹江木器厂合并,职工增至250 人,当年自制和购置带锯机和圆盘锯等设备,取代部分手工操作,品种增至8种。年产各种家具、用具近万件。1955 年,全市有私营木铺39户,其中,专业制造家具的木铺为21户,从业人员35人,资本金12.8万元。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私营木铺分别加入牡丹江市阳明木器厂和牡丹江市木制器材厂,合营后增添木工机械设备,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1960年后,牡丹江木器厂进一步增强机械加工能力,除木工组装和油漆涂饰工序外,家具制造基本上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初步形成从原木加工到成品入库的系列化生产流程。年产各种家具1.4万件。
1970—1980年,先后建立牡丹江市先锋区民族家具厂、牡丹江钢木家具厂、牡丹江市兴华木器厂、牡丹江市沙发厂、北方钢木家具厂和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劳动服务公司木器家具厂6 户集体所有制企业。此间,牡丹江木器厂引进台湾产木棒圆榫机、圆榫截锯机和日本产微薄木切削机各1 台。家具制造开始采用木工类产品圆榫结构化和柜桌床类家具微薄贴面处理新技术,家具用材始用人造板,使家具造型简洁、美观、适用。1981年,三开门大衣柜和用刨花板为材料制作的卧房套装家具等产品投放市场后,颇受消费者欢迎。1982年,阳明木器厂改造细木工板生产线,新增设备9台(套),年生产能力达到1.2万立方米,为技术改造前的5 倍。同年,木器家具工业公司家具研究所研制成功曲木家具。采用胶合板单板多次胶合新工艺,为东北地区首创。1983年,此项工艺移交牡丹江市光华木器厂应用于生产。当年生产6710件,实现产值12.3万元,利润6500元。1985年,阳明木器厂改名为市文体木器总厂。到I985年末,全市共有家具制造厂8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户、集体所有制企业7户,职工1788人。主要设备300台。固定资产原值822万元,净值58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548 万元,总产值1190万元,利税总额117.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655元/人。1974—1985年,牡丹江木器厂制造的家具有23种、23.6万件,其中松鹤牌 HM81—7套装家具、满包沙发、餐台、餐椅;松林牌绘图板和珊瑚牌双人方管烤漆喷花床,获部、省优质产品奖。先后出口意大利、西德、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黎巴嫩、香港等8个国家和地区,共创汇合人民币705万元。
牡丹江市1985年家具制造企业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