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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生产用木制品业

第四节 生产用木制品业



                第四节 生产用木制品业
  1937年。境内有王车铺和三元造车厂2家专业制造大车的小厂,共有资本金1000元(伪满币),从业人员14人。因当时原材料被日本资本家控制,经营不利,1945年初全部倒闭。
  解放后,市政府积极扶持恢复木制品生产,到1949年9 月,全市制造和修理大车的木铺发展到26户,从业人员65人,资本金2871万元(东北币)。生产大车近2000台。
  新中国成立后,生产用木制品工业企业增多,到1954年,生产木制农具、工业木型和各种工具柄、把、鞋楦等私营店、铺发展到13户,从业人员21人,资本金8239元。1955年,牡丹江启新制材厂建成后,开始为建筑部门批量生产木制门窗、房架和利用锯材次等料生产包装箱。同年,私营大车铺全部加入牡丹江市铁木生产合作社,有职工52人,以手工生产木轮大车和大车棚为主;其他木铺联合成立牡丹江市旋木生产合作社。翌年,成立牡丹江市木型生产合作社。1963 年,牡丹江市铁木生产合作社与牡丹江市旋木生产合作社合并 ,称牡丹江市木制农具社(后更名为牡丹江市木制农具厂),1965年,牡丹江包装材料厂和牡丹江市红旗木器厂建成,分别生产包装箱和纸夹板等木制品。到1965 年末,全市生产用木制品业3户。牡丹江市木制农具社。共生产木轮大车99辆、大车棚202台。
  1966年,根据本市纺织工业发展需要,木制农具厂兼产纺织木纱管,到1967年,共生产各种木纱管150万支。1969年,纺织木纱管生产纳入国家计划,9 月,木制农具厂更.名为牡丹江市纺织器材厂。专业生产木制纺织器材。1972年,牡丹江市长安木制品厂建成,制作生产用木制品;牡丹江木器厂建立活动房生产车间,有各种设备15 台,当年生产活动房185栋,实现产值77.6万元,占该厂总产值的49.8%。1975 年,木材综合加工厂红岩分厂生产组合式活动房30栋,盈利1.1 万元。1976—1977年,市玩具总厂、阳明区大庆旋木制品厂和朝鲜小学铁木制品厂相继建成,分别生产感光门、锹把、镐把和木制门窗等。1979年9 月,牡丹江木器厂建立活动式“野营房”生产车间,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木器加工和房体主架加工两条生产流水线。到1980年末,共生产活动式“野营房”737 栋。同年,光华木器厂生产列车式“野营房”200栋。1981年,第四木制品厂和钟壳木器厂建立,分别生产电灯木托盘和木钟壳。1983 年,木材综合加工厂“野营房”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后,提高了“野营房”保暖性能,9 月获省优质产品奖。此间,先后有市林业局贮木加工厂、林管局木制品加工厂、第四木制品厂、市政府机关劳动服务公司木材加工厂、北安木器厂、南岭木制品厂、沿江西六木制品厂、木材木器厂、新阳木器厂、林校木材加工厂、建筑木材制品厂、先锋小学旋木厂、北安中心校木制品厂、华莹木器厂、郊区水利木器厂、铁岭镇木制品厂、迎春木制品厂、温春工业总厂、第四中学木制品厂、红林木器厂、启新木制品厂、桥北木制品厂、爱民区新红旋木厂、林机木制品厂、木工机械厂木制品厂、桦源木制品厂和钢木桌椅厂等26户集体所有制企业相继开业。到1985年末,全市共有生产用木制品工业企业34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户、集体所有制企业33 户,职工1905人,主要设备300台,固定资产原值966.7万元,净值755.5 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530.3万元。产品种类13 种,主要产品有木制门窗、感光门、包装箱、木纱管、活动房、野营房、木托盘和木钟壳等。实现总产值1314万元,利税总额208.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898元/人。
             牡丹江市1985年生产用木制品企业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