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十六章 缝纫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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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缝纫工业复兴。新中国成立时,私营缝纫店铺已达163 户,1949年末,缝纫工业总产值99.8万元,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
1956年1月,私营缝纫店铺分别组成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710名。生产合作社的产、供、销纳入全市工业计划,当年总产值增到576.5万元,实现利润12.6万元。
“大跃进”开始后,由于片面追求单一经济结构,缝纫企业下放城区人民公社并厂联合,造成被服厂生产任务不足而市民加工服装困难的局面。1961年总产值降至30.3万元。此间,兴建4 户社办布鞋厂,解决了市民“买鞋难”的问题。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联合厂解体,分别成立被服厂、服装生产合作社、皮革制鞋社和装具社,并在服装企业中安装电动缝纫机,改小生产为大流水作业,使生产力逐步提高。1965年,有职工732 人,固定资产原值76.9万元,净值60.7万元,实现总产值788.9万元,利润14.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0777元/人。
“文化大革命”10年,缝纫工业形成六年徘徊,四年略有发展的局面。服装企业总产值年递增率为5.3%;布鞋生产由于采用机绱、注塑新工艺,品种增加、产量增长,总产值年递增率达8.1%。1976年末,有服装厂13户、制鞋厂2户、篷靠业1户,共有职工1467人,总产值1150.5万元,利润44.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缝纫工业迅速发展。1979年,成立服装工业公司和皮革鞋帽工业公司,促进了专业化协作,形成行业管理。1980年以来,市属服装企业新增6 户,区、厂、校等单位兴办缝纫企业22户,并成立服装研究所。随着工艺水平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形成一批生产成人服装、儿童服装、衬衫、雨衣、劳保服装等专业厂。1985年,全市缝纫企业40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户、集体所有制企业39户,共有职工4614人。主要设备1443 台,比1956年增长14倍。固定资产原值1114.6万元,净值679 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1296万元。实现总产值3440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59%,利税总额280 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456元/人。服装产品已逾千种,其中17种获省优质产品称号,4种获全国评比优秀奖。有6个工厂80多个品种的服装与绣花布鞋出口。
随着城乡市场开放,个体缝纫业遍地开花。星罗棋布。1985年,在市工商局注册开业的个体服装店有176户,裁剪户有185户,从业人员379人,营业总额70.5万元。另有个体篷靠业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