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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武器

第一节 武器



                 第一节 武  器
  1960年10月,省经委根据五机部决定,在牡丹江利民机械厂研制生产82毫米迫击炮炮身。1965年 5月,以利民机械厂的铸造车间为主体成立向阳机械厂,隶属牡丹江市经济委员会领导。1966年10月,产品试制成功。1967年,生产迫击炮炮身150件。同年冬,工厂迁出。
  1970年,根据沈阳军区指示,在牡丹江地区组建一条五六式“7.62”半自动步枪生产线。经过两年会战,先后制造、改装 500余台军工专用设备和上千套工装,由牡丹江林业机械厂牵头试装成 150支半自动步枪。但质量、精度均未达到国家标准。1973年,步枪总装任务和技术后方移交给牡丹江机械厂,并以该厂为总装厂,组成有北方工具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牡丹江电工仪器厂等19个生产厂点的生产线。1974年,又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并组织能工巧匠去烟台市和976厂,学习制作工艺,后试装300支步枪,质量有明显提高。1975年,经沈阳军区及省革委派员鉴定,认为质量稳定,性能符合技术要求,验收合格,批准投产。1975—1980年,累计生产13070支,质量合格率达到100%。1981年后,武器生产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