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八编 建筑业
概述
概述
清代,牡丹江境内人烟稀少,居民自建自用土木结构简易居宅。
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老火车站(今工人文化宫址)周围,民宅、商号、客栈、饭馆等民用建筑增多,到1931年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其中除1 座水塔和2栋俄式房屋为砖石结构外,其它均为土木结构。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牡丹江后,建筑业兴起,建筑承包商猛增,1938年增至152 家,其中日商139家,占91.4%,垄断了牡丹江市建筑业。在日伪政权机关、学校、医院、军营、工厂、商店、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日本人居宅等,开始建造砖木结构房屋,重要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康德火磨(制粉厂)和高岗号百货店的建筑采用框架结构。
解放后。牡丹江市大力发展建筑业,建立公营建筑企业乐成公司,进行战后恢复性建设。1949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5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1.9%。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市建筑业转向以建设工厂、矿山为重点,兴建厂房和办公楼。土木建筑与水、电、暖气等安装工程逐步配套,施工手段由手工操作逐步转向机械化、半机械化,建筑结构也由土坯、拉哈结构转向砖木、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等高质量结构。在此期间,建筑设计开始发展,各级设计机构陆续建立;有关建筑管理的法规及各项制度趋于完善,从设计到施工,均实行规范化管理。195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876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4.3%。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放松管理,事故增多。但由于广大建筑工人的努力.施工进度和质量仍有所提高 ,一些新技术也得到应用,出现了以工人文化宫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建筑。同时,圆满地完成了援外任务。1975年建筑业总产值为3716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筑业全面振兴。工程量不断增加,施工技术水平迅速提高,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1978年建筑业总产值7636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5.7%,1985年建筑业总产值23431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8.2%。7 年平均每年增长17.4%,居全市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之首。1979—1985年7年,竣工总面积比“文化大革命”10年增长2.8倍。勘察设计配套发展,已具备地质、水文、建筑、林业、交通、水电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此间,市建筑管理局成立,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实行招标、投标、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新的管理体制,使建筑施工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入稳步上升时期,保证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到1985年末,全市有建筑企业178户,勘察、设计单位20户,共有职工3656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879人,占5.2%。当年竣工面积58万平方米,合格率为89.84%,优良率达28.45%。在1979年以来的省级全优工程竞赛活动中,本市有16项被评为金牌工程、35项被评为银牌工程、12项被评为全优样板工程、40项被评为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