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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
  1947年8月,乐成公司成立,这是本市第一家公营建筑企业,职工6 人,流动资金400万元(东北币),承担市内小型民用建筑工程。翌年,设立建筑部和电气部,分别承担民用建筑和电气安装工程。1949年,电气部划出,单独组建牡丹江市市政企业电气公司,职工25人,资产4.1亿元(东北币)。乐成公司职工增至52人,资产3.7亿元(东北币)。
  1950年3月,益华建筑公司、东兴土木建筑合作社和新中建筑公司等3家私营建筑企业归并乐成公司,更名为牡丹江市市政企业土木建筑公司。12月,又与市政企业电气公司合并,更名为牡丹江市工程公司,职工179人,翌年增至503人。
  国家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企业逐年增多。到1957年,先后有市政基建工程队、市工业局基建队、市机械局工程队和市化工建筑安装公司等4 个建筑企业相继成立。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5户,共有职工1877人。
  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各行各业基本建设任务增大,牡丹江铁路分局第四工程段、东北电力建设局第四工程公司(后更名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和牡丹江专员公署工程公司等3个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成立。1960年3月,牡丹江市工程公司更名为牡丹江市建筑工程局后,将原各工程队分别组建为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机电安装处,全局职工4180人。1961—1962年,将3 个建筑工程公司和机电安装处合并。更名为牡丹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职工减至1206人,比1960年减少71.2%。1963—1964年,成立牡丹江市教育局维修队(1971年更名基建处)和牡丹江市房产水电维修队。市建筑工程局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并为“ 政企合一”单位,职工1858人。到1965年末,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9户,共有职工5582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建筑业机构变动频繁。1968年,组建了牡丹江市基本建设局,统管全市建筑行业。同年,黑龙江省建设厅牡丹江市工程处(前身为牡丹江专员公署工程公司)划归牡丹江市领导,改称牡丹江市第一工程处(1973年更名黑龙江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1984 年划归市领导); 牡丹江市建筑安装公司分解为第二工程处、第三工程处和机电安装工程处。1970 年,市基本建设局撤销,成立牡丹江市建设委员会。同时,重新组建牡丹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统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工程处和机电安装工程处。1972—1976年,黑龙江省水利第四工程处、牡丹江市房产公司大修工程队、牡丹江铁路分局房建办公室、牡丹江市房产经营公司水电维修队等建筑企业先后成立,到 1976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 17户,共有职工4748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机构普遍升格。1979年3 月,牡丹江市第一建筑安装公司与牡丹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集体)合并,改称牡丹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辖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工程处和机电安装处。1984年1 月,牡丹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改为牡丹江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原各建筑工程处和机电安装处均改为公司。在此期间,先后有牡丹江军马场基建安装工程处、牡丹江市牧工商空调安装工程公司、牡丹江市民政建筑工程公司、牡丹江水泥厂建筑工程队、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油漆粉刷队、牡丹江市机械建筑工程公司、牡丹江市石油机械工业公司基建处、牡丹江市石油化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单位相继成立。到1985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19 户(不包括牡丹江水泥厂建筑工程队、牡丹江军马场基建安装工程处、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油漆粉刷维修队、牡丹江铁路分局房产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处第四工程段),共有职工1768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09人,占3.44%。主要机械设备3503台,固定资产原值960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4166万元,完成施工面积546332平方米,总产值14100万元,利税总额82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972 元/人,技术装备率1523元/人,动力装备率2.8马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