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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装工程

第二节 安装工程



                  第二节 安装工程
  1948年,乐成公司组建电气部,开始承接民用建筑和配变电的电气安装业务。1949年 2月,电气部划出,成立市政企业电气公司(后更名为市工程公司),承接工业建筑工程中的电气、采暖、上下水道和机库的钢结构,以及周围各县农田水利工程中的动力电气安装业务。
  1953年,市工程公司组建机电安装工程队,下设水暖、电气、铆焊、设备安装等专业小组。到1957年末,先后承接了北方工具厂、牡丹江耐火材料厂、牡丹江纺织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牡丹江机车工厂、桦林橡胶厂俱乐部、专区医院住院部、铁岭河疗养院、牡丹江市评剧院、牡丹江军马场,以及城区路灯、水源地等水暖、电气、普通设备和机电设备等安装业务,共完成36项,工程总造价近600万元。同期,还承接了东京城、兰岗、温春、海浪等4个机场的电气、采暖、钢结构工程安装和国营友谊农场、542 部队仓库、泰康县、汪清县等地土建工程内的各项安装工程,以及冷库制冷设备、工艺排管等各种安装业务。共完成57项,总造价1300万元。工程合格率为95%。此间,完成了历时8年的牡丹江境内各县农田水利电气安装工程,造价为150万元。
  1960 年,市工程公司机电安装队改称市机电安装工程处。下设水暖、电气、铆焊、安装4个队,并成立电气控制设备制作车间和非标设备制作车间。之后,安装设备逐年增加,安装能力逐步加强。1958—1962年末,先后承接了牡丹江供电区内的输电线路安装,牡丹江钢铁厂、机车工厂、桦林橡胶厂、红旗造纸厂、电石厂、铝厂、林业机械厂、丝绸厂、木材综合加工厂、工人文化宫、牡丹江饭店、国际旅行社等单位的水暖、电气、机电设备和钢结构安装,以及牡丹江冷库、横道河子野生动物饲养厂、密山县野生动物饲养场等单位的冷库制冷工艺与电气安装等业务。同期,还承接了兰岗水电站和宁安糖厂的水电安装工程,共完成70项,总造价3670万元,工程合格率为93%。1963—1965 年,完成了木材综合加工厂浆粕车间、拖拉机厂、木工机械厂等单位设备安装工程47项,工程总造价950 万元。同期还完成了海林、宁安、尚志、汪清、通辽等县和哈尔滨市等外地安装工程12项,工程总造价306 万元。此期间,牡丹江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队(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
  “文化大革命”初期,安装企业受到严重冲击。1970年后,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恢复。到1975年末,市机电安装处、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队完成了镜泊湖地下发电站(代号310 工地)建筑工程中的压力管道安装、牡丹江炼油厂工艺管线及油罐安装工程,共 39项,工程总造价900万元。同时,完成林口、海林、宁安、尚志、乌吉密、双城、萝北、双鸭山、凌源等地的油库安装,以及省内17公里地下输油管线的铺设任务,共33项,工程总造价797.9 万元。在铺设地下输油管线任务时,因速度快,质量好,打压验收一次成功,受到黑龙江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装业发展迅速,电力承装、水暖铆焊、采暖通风、供水管道、水暖电气、锅炉,以及共用电视天线等不同门类的集体所有制安装企业纷纷建立。1985年,全市安装企业发展到44户,其中,国营安装企业3户,集体安装企业 41户。由于安装事业的发展,牡丹江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队改为牡丹江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司(集体所有制),隶属牡丹江市安装公司(全民所有制)领导。到1985年末,先后完成牡丹江水泥厂、炼油厂、机车工厂、印染厂、白酒厂、丝绸厂、桦林橡胶厂、树脂厂、第二发电厂等机电安装工程。牡(丹江)海(林)尚(志)220千伏25公里输电线路安装、牡丹江二次220千伏变电所安装,以及木材综合加工厂刨花板车间机电设备安装、啤酒厂120 立方米不锈钢雏型啤酒罐制作与安装、裕民电厂电力和管道安装、新华供热站20吨/锅炉小时、管道安装等主要工程804 项,工程总造价5264.2 万元,其中机电安装总公司完成4925.5万元;同期还完成了鸡西、虎林、佳木斯等地啤酒厂的不锈钢啤酒罐制作与安装,绥芬河市电业局的110 千伏外线安装、林海铁矿外线工程和穆棱、绥阳等地安装工程共计16项,工程总造价105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