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
解放初期,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沿袭传统方式,从勘测、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由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靠工长负责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1949年,市政企业电气公司成立后,由施工股负责质量管理。年内,编制《牡丹江市电气内线安装规程》。1950—1951年,先后举办两期电工训练班,受训学员100 人。之后,推行苏联建筑施工管理模式,建筑安装工程的计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工程质量验收等,全由市政工程公司计划室承担。在此期间,施工现场开始用百格网、靠尺板、吊蛋尺(线坠)和水平尺等进行质量检查。1951年竣工的海浪航校二层办公楼,在东北地区6 个相同建筑工程中,以质量最优受到好评。
1953—1954年,先后制订技术管理、施工技术验收、图纸会审、抄平放线复测、工序交接、工长会议、质量检查、分部分项审查评分等8 项规章制度。在施工中,严格质量管理,凡工程质量事故,一律追查责任。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受到刑事处罚,并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干部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教育,工程质量明显提高。1955年,市工程公司被评为黑龙江省建筑企业优胜单位。
1958年后,由于受高指标、高速度和瞎指挥的影响,各项规章制度废弛,建筑施工只求进度,忽视质量,工程质量明显下降。此期间建设的牡丹江钢铁厂铸钢车间山墙木架塌落,砸死1人;牡丹江卫校食堂木屋架全部塌落,砸伤1人;牡丹江蚕业学校俱乐部19米跨度木屋架塌落;工人文化宫影剧厅二层看台钢筋混凝土大梁因冬季施工时为抢进度,混凝土掺了过多的氯盐,造成钢筋锈蚀,两次进行加固处理,损失 20万元。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受到行政处分。 1963—1965年,贯彻“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方针,并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均有提高。1965年竣工的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浆粕车间工程,经省建设厅一次验收合格,给予较高评价。
“文化大革命”初期,建筑业一些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遭批判,各级领导干部被批斗,工程技术人员下放劳动改造,建筑质量管理松弛。1972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建筑单位恢复质量管理机构,增设质量检查人员,按季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逐步提高。1973—1976年,本市建筑业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电力法规》,并制订《通用设备安装标准》、《钢混预制构件标准》、《电器设备安装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标准》和《窑炉砌筑工程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977年,各建筑工程公司普遍设立质量监督科,各施工队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各班组设兼职质量自检员,形成上下结合、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督网,定期开展质量专检和群众自检工作。年末,全市国营建筑企业竣工工程优良率达到58.14%。此间竣工的牡丹江电视机厂装配车间,由于施工管理上的疏忽,梁柱受到冻害,后进行加固处理,损失1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市建筑业开展“上水平,创全优,夺金牌”活动,建立《工程质量奖惩条例》,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考核工作。1982年,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1983年竣工的工程中,优良率提高到82%,创历史最好水平。1984 年,市建委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精神,成立牡丹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1985年,市建委对全市各施工单位普遍进行建筑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施工资格证书》,促进了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