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牡丹江境内土地开发较晚。清代初期和中期,土地制度是以“旗地”为主要形式,其次是官地和民地,实行“计丁授田”制,土地为国家所有,受田者只有使用权,不准买卖和转让。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实行全部开禁放垦政策。1907年,准许“旗地”自由买卖。从此,境内土地制度由国有逐步向私有转化。清末民初,随着土地开发、人口增多和经过余荒招垦及变卖旗属 “官地”等,90%以上的土地皆转为私人所有。至此,结束了以“旗地”为特征的国有土地制度。
1932年,日军侵占牡丹江后,以“军事用地”名义武装掠夺境内耕地2500垧,占总耕地面积的1/4。其中在兴隆区为修机场、建兵营强占耕地千余垧,占该区耕地面积的1/3。在此期间,境内土地占用日益集中,一些地主、官僚、豪绅、富商等依仗手中权势,用各种手段掠取大片土地。据1934年3月统计,全境1956户。9611口人,共有耕地面积9650 垧。其中地主富农人口占15%,占有土地达85%;广大贫雇农和中农人口占85%,占有土地仅15%。地主富农采取分佃制(耪青)和租佃制形式经营土地,不劳而获,残酷盘剥劳动人民。1939年后,伪政权强行低价收买土地。每亩地价2—3元,仅占当时地价的1/10。1941年末,郊区土地大部收归“国有”。之后,依靠耕地维持生活的贫苦农民日趋破产,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日益萎缩和凋敝;有权势的地主富农凭借政治势力,勾结特务、汉奸,重新将大部分好地“租回”,充当“国有土地”的经理人(即经营地主)。除一部分土地继续雇佣长工耕种外,多数土地以每垧400 斤粮的高额佃租交贫苦农民耕种。1942年,铁岭村半数土地由6 户地主从日伪政权手中“租回”,继续经营;桥头村地主宋海原经营所谓“国有土地”400余垧,雇长工30多人。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地主富农乘机将敌伪土地据为己有。
1946年1 月,中共牡丹江市铁岭区委书记褚志远带领工作队深入农村进行分配敌伪土地试点。2 月10日,市政府颁发第二十号布告,宣布:敌伪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一律分配给贫苦农民。3月,市委组织工作团,分赴铁岭、兴隆和谢家(今牡丹江军马场一带)3个区。发动群众,分配敌伪土地给无地和少地农民。这次是采取“地不分好坏,户不分贫富,人不分大小”,一律按自选自要的方法和平分地。共分配1万余垧,每人平均4.2亩。4 月中旬结束。这次分地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和对贫雇农发动的不够充分,造成严重的不公平、不合理。贫苦农民分得的地多为孬地、远地;地主富农分得的地多为好地、近地。6 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精神。各区村分别成立农会(开始时称翻身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反奸清算分地斗争。7 月,对日伪宪兵、警察、特务、汉奸、恶霸地主和大配给店业主等进行清算。 8月,由反奸清算转向分地斗争。开始复查春季分配敌伪土地的情况,对分地不公的进行合理调整;对明分暗不分和假分地的村屯,重新组织发动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提高贫雇农阶级觉悟,重新分配土地。兴隆区小莫多河村春季分地时,因坏人造谣惑众,贫苦农民分得的200 垧土地。不想要,不敢要。经过反复深入发动群众,揭穿阶级敌人阴谋,批斗坏人,给贫雇农撑腰,10月完成二次土地分配任务。全市查出地主富农隐瞒的黑地千余垧。其中谢家区卡路屯查出323垧,重新分给170户903人无地和少地农民,平均每人分地3.6亩。全市反奸清算分地斗争于11月末结束。市郊区共斗争地主富农分子1950人,斗争汉奸、特务、警察等514人。其中铁岭区将反奸清算斗争果实180余万元(东北币)分给1200户贫苦农民。1947年8 月,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的《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和《关于挖财宝的指示》精神,市委再次组织工作团,分赴各区深入发动群众,开展“砍大树(指地主 、恶霸)挖财宝”运动(通称“砍挖”运动)。10月10 日《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市委组织全市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12月,全面开展以贫雇农为主体的彻底改变封建土地制度的平分土地运动。各区村普遍建立贫农代表大会,“一切权利归农会”,由农会掌管平分土地中一切大权。之后,清除了混入贫雇农队伍中的坏分子。1948年1 月,各村重新丈量土地,通过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历史)五比(比成份、比劳动、比人品、比家底、比社会关系)进行排号站队,最后按三等九级平分土地和浮财。 地主、富农也同样得到一份足以维持生活的土地。2月,全市土地改革运动胜利完成。从此结束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历史。广大贫苦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夙愿。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分配土地1.29万垧,牲畜1300头,农具1850件(套)。房子1270间,衣服2.89万件(套),粮食11.66万石,黄金34两,白银350两。平均每个农民分得土地4 亩左右。在平分土地和深挖浮财斗争中,各村屯曾出现过收走地富所有财产的“扫堂子”等左的偏向,市委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3 月,各村屯对平分土地运动进行认真总结,在进行划阶级定成份之后,对错斗的42户中农,按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到5 月统计:郊区共有9941户,35365人。其中划定雇农1820户,3837人;贫农5144户,18249人;中农1628户,7525人;其他564户,1843人;富农530户,2685人;地主255户,1226人。
牡丹江市郊区农村阶级调查表
(1948年5月)
单位: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