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助组
第二节 互助组
第二节 互助组
1948年2 月,土改结束后,根据中共中央“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方针,郊区农民逐步组织起以换工插犋为主要形式的互助组。1953年发展到294个,参加农户2135户,占总农户的61%。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临时组(亦称插犋组),即临时编组,人马工互换,分段结帐,欠工另补,共有31个组,参加农户93户,占总农户的2.7%;二是季节组,即春种、夏锄、秋收三大忙季临时组织起来,形式固定,按季结算,年终清帐,共有196个组,参加农户1372 户,占总农户的38.4 %;三是常年组,即组内人畜固定,畜力农具定工分,年终按出勤天数和固定工分进行收益分配,共有67个组,参加农户670户,占总农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