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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机管理

第五节 农机管理



                   第五节 农机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58年,温春和兴隆两个公社购进11台拖拉机后,分别建立拖拉机站,为生产队代耕。
  1962年4 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改进农机管理体制”的指示精神,将温春和兴隆两个拖拉机站收回(保留南城子大队1台胶轮拖拉机和1台链轨拖拉机,为队有队营),统由国家经营,分别改为第一机耕队和第二机耕队。机耕队设行政队长、机务队长、技术员、会计。车组的驾驶员和农具手均按规定配备并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1963年2 月,牡丹江市农机管理站成立,下设温春、兴隆、铁岭3 个分站,实行企业经营,人、钱、物统一由市站调配,业务上接受省、地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各分站划分服务范围,为生产队代耕,按规定每标准亩收费 9角。
  1966年11月,将市农机管理站经营的拖拉机和农机具折旧变价,转卖给各生产大队,部分驾驶员随车下放到队,改全民所有制工人为集体所有制工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收费、按亩记分、单车管理、双包一奖”(包任务、包产值,超额奖励)的办法。
  1983年,农机管理体制由单一所有制转为国家、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并存。同时推行经营承包的管理方式。1985年,在374台大中型拖拉机中,属全民所有制的有26台(其中农户承包经营3台),集体所有制的104台。个体所有制的244台。在1552台(18981 马力)小型拖拉机中,属集体所有制的有14台、171马力,个体所有制的1481台、18120马力,其他57台、690马力。
                  二、技术培训
  1958年,郊区两批共选派90名知识青年分别到八五。农场和牡丹江军马场学习拖拉机驾驶技术,为期一年。1963年,市农机管理站,组织机务人员到农机修造厂学习修理技术。此后,每年农闲时节都集中举办技术学习班,从局、站、队抽调技术人员任教,每期1—2个月,到1977年末,共举办12期。培训学员650人次。
  1978年5月,在温春建立农业机械学校,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 平方米,可容纳百名学员学习。教学用具有东方红一75型链轨拖拉机1台,东风一30型轮式拖拉机1台,水平摄影幻灯机1台,高压油泵2台,还有各种车型挂图和图书资料。自建校到1985年末。共举办学习班47期,培训学员3685人次。
                 三、安全管理
  1966年,开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发放农田机车驾驶执照,严禁无证驾驶。1980年1 月,市郊区成立农机监理站,配备专职监理员6名,各乡镇配备监理员1名,有56个村各配备安检员1名,形成三级农机监理网络。 贯彻以年度检验为主,临时抽查为辅,抽检和路面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年抽检率达 60%以上。之后,每年冬季,结合年审,以乡镇为单位举办2—3天安全管理学习班,对机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1984年,为保证安全生产,拖拉机开始安装断气刹车装置和电加热装置,消除明火烤车等不安全因素。1985年,对1849名在册的驾驶员建立技术档案,对1926台拖拉机建立机车档案,基本上作到了管理系列化和规范化。
              牡丹江市1985年农机队伍状况统计表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农用排灌机械拥有量统计表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农业现代化程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