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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引水工程

第一节 引水工程



                 第一节 引水工程
                 一、江南灌区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从辽宁一带迁迁来朝鲜移民在桥头、西村、下乜河等地以东村河为主要水源耕种水稻。1923年(民国12年) 开垦水田236垧(7350亩) 。
  解放后,对灌溉区进行整治、扩展,1948年发展到 490垧(7350亩),形成江南灌区。新中国成立后,灌区水利工程设施为自建自管自用。灌区内有拦河石坝 4处,小型堆石坝29处,过道涵管及渡槽 9处。到1972年末,水利部门给予补助性投资8400元。1982年又投资2.18万元,对东胜大队一段河道进行整治,两岸修筑混凝土防护堤2100米。1983年夏汛,江南灌区民主水坝被冲毁,市水利局资助2000元修复。但因水源不足,矛盾突出,五六月份灌溉期天然流量只有0.66立方米/秒,比正常需要流量少0.54立方米/秒,一遇旱灾,影响适时插秧;而乜河下游的江南、大湾和下乜河村的菜田及水田,汛期又因牡丹江水顶托,水流不畅,极易受害。1985年末,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6600亩,实灌面积6000亩。
                  二、爱河灌区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有几户朝鲜移民在爱河东部垦荒、筑坝、挖渠、引水种稻,到1923年(民国12年)形成爱河水田种植区,共有水田167 垧(2505亩)。同年,铁岭河公路桥建成后,铁岭一带人口不断增加,哈尔滨及朝鲜的咸镜北道等地朝鲜人陆续来此开荒种稻,加快了水田开发。到1938年,长岭子、四道、苇子沟、砬子沟等地先后开发,种植水稻,并由伪满兴农合作社“资助”修建一条堆石拦河坝。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败退时灌区内水田为1万亩。
  新中国成立后,当地农民自己动手兴修一些水利工程。因灌水无控制,排水无出路,下游受害严重。1966年,市政府拨款2.5 万元,动员全市人民义务劳动修筑从姜伯太沟至斗沟子河口段全长6.15公里的爱河防洪堤,使灌区内水田免遭水害。1978年,斗沟子水库建成,蓄水量为70万立方米,增加了水田供水能力。上游用水基本得到解决,下游水田用水仍很紧张。
  1985年末,灌区内有拦河坝24处,水利工程建筑物13处。耕种水田7500亩。
                 三、自流灌区
  民国初期,境内开发青梅河灌区和亮子河灌区。到1923年。种植水稻4500亩。1945年,增加到8000余亩。
  1958年以后,由于亮子河灌区水资源逐年减少,亮子河两岸大部分水田改为旱田或养鱼池。到1975年水田减至1075亩,1985年只剩433亩。此间,青梅河灌区水田发展到1723亩。
  此外,还有银龙溪自流灌溉水田502亩,阳明村利用城市污水灌溉水田120亩,小莫村利用海林县山河村退水灌溉水田2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