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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八章 副业

章下序



  东北沦陷时期,郊区副业生产只有个体采参、淘金、狩猎、采集山产品和编织等项。
  1948年,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和指导农村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当时有栽种、饲养、编织、加工、狩猎、采集、劳务、运输和烧窑等9种。
  新中国成立后,副业生产由分散经营逐步向集体经营发展。1949年,副业生产总产值6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7 %。嗣后,副业生产稳步发展。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副业生产曾一度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但郊区农民千方百计抵制左的错误干扰,坚持走以菜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道路;在大力发展蔬菜生产的同时,积极促进副业生产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很大作用。到 1978年末,副业总产值增至 141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郊区副业生产和庭院经济迅速发展,出现专业户和专业村,变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为商品经济。 1985年,郊区副业生产总产值 292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6.7%,副业收益用于分配1011万元,每人平均副业收入94.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