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
第一节 工业
第一节 工 业
东北沦陷时期,在郊区较大村屯中,制作小型农具、挂牛马掌和维修牛马车的作坊陆续增多。仅乜河村就有罗家(罗连荣)铁匠炉、张家铁匠炉、彭家(彭得喜)木匠铺、王家(王富荣)木匠铺、永记油坊、曹家油坊以及烧锅、黑白铁铺等加工业10余家。桦林村有王家、唐家、苗家3处铁匠炉。解放前夕,郊区共有个体作坊29家,其中铁匠炉8家,木匠铺5家,烧锅3家,油坊4家,豆腐坊3家,草袋厂2家。黑白铁铺3家,酱园1家。
解放后,原有的农村加工作坊继续生产,主要为当地及附近村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1954年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除乡镇非农业人口开办的工业企业继续独立经营外,农民开办的个体作坊归社队统一经营,收入上缴社队,从业者按技术工种评工记分。1957年,工业总产值9.4 万元。此间,建材企业兴起,原由个人自由开采的砂石场转为集体经营,成为社队主要副业生产项目。
1958年,各社队均抽调人力、物力兴办各类工厂,当年社队工业总产值增至18万元。到1960年,社队办的钢铁厂、农机厂、化肥厂、橡胶厂、制粉厂、农药厂和砖瓦厂等猛增到112 户,社队工业产值50.7万元。以后逐年下降。1963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因设备不配套,技术不过关,经济效益低等原因,大部分社队工业关、停、并、转,只保留公社农机修理厂7 户和队办小烘炉70户。到1965年末,社队工业总产值降至28万元。
“文化大革命”初期,社队工业生产秩序混乱。1970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本市提出加快实现农业田间与非田间作业机械化的要求,促进了社队工业的发展。原有的公社农机厂增添设备,加强技术力量,提高了农机具修配和制造能力。同年 8月,兴隆公社建成战备水泥厂;商业局出资5万元帮助桦林公社互利大队建起一座年产5万公斤的酱油厂。年末,社队工业总产值由1969年的42万元,猛增至124 万元。1972年,北安和温春两个公社分别建成水泥厂。1974年,沿江公社建起水泥制品厂。在此期间,砖瓦、沙石、制米、磨面、制油、酿酒及其他小型工业均有发展,到1975年,共办各类厂点69 个。社队工业积累资金556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农机设备资金109万元。1976年6月,北安公社一大队建起制鞋厂,初期为牡丹江皮鞋厂带料加工鞋帮,以后改为龙江鞋厂,独立经营,增加设备,扩建厂房,充实技术力量,年生产皮鞋5 万双。到年末,郊区新办35个厂点,使社队工业发展到104户,总产值增至832.2万元。1978年,发展到112户,其中社办工业37户,从业人员5903人,产值1213万元,利税总额158.9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工业蓬勃发展。1982年,乡镇工业发展到135 户。其中建材工业24户,机电工业59户,轻化工业36户,食品工业6户,其他工业10 户。共有从业人员8553人。多数企业添置了机械设备,提高了生产能力。砂石采挖实现机械化,红砖烧制由方框窑改为串窑和轮窑。水泥厂由原来年产300#水泥不足千吨,发展为年产425#水泥1.5 万吨。沿江乡立新水泥制品厂采用钢模成型新工艺,形成阳台板、空心板、实心板、槽板、过梁、基柱和吊车柱等系列产品。机电工业已能制造简易机床、台钻、铡草机、脱谷机和电动葫芦等产品。酿酒业开始生产山葡萄、黑加仑、红玲趟果和红香梅等8种果酒。1983 年,郊区社队实现工业总产值4142万元,其中社办工业产值1418.2万元、队办工业产值1990.1万元、个体工业产值733.7万元。
1985年,乡镇工业增加到636户,从业人员9212 人。形成建材、机电、食品、轻纺、木材加工、造纸、橡胶、塑料、化工及日用品等10大门类近30种行业。在227 户乡(镇)村集体办工业中,有建材工业75户,机电工业66户,食品工业17户,轻纺、针织、制鞋业13户,木材加工业29 户,橡胶制品业11户。化工企业2户,消防器材、玻璃灯具、绝缘材料、文教用品等企业各1户,其他工业企业10户。固定资产原值1313万元,实现总产值10788.4万元。其中乡(镇)办工业总产值4629万元、村办工业总产值5158.4万元、个体工业409户总产值1001 万元。利税总额1402.8万元。产品品种近百种,其中有松桦牌氧化锌、牡丹峰牌黑豆蜜果酒、水泥空心板和精梳棉等被评为省优、部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