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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一、国营商业
  本市国营商业是解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1946年,成立第一家百货、粮食统一经营的商业机构——牡丹江市贸易公司。1948年,先后建立公营百货公司、粮食公司和土产(兼营副食品)公司。从此,公营商业掌握了人民生活必需品货源。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时吞吐粮、棉、油、盐、布等,以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活跃城乡经济,安定人民生活,巩固革命根据地。
  1953—1954年,粮油、棉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此间,新建国营煤建、工业器材、医药、百货批发和烟酒专卖5 个专业公司(站)。到1955年末,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分属商业、供销、粮食和服务4个系统。
  1956年1 月,全市有540户私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占坐商的58%。组成公私合营总店17个,分店108 个。按行业由各国营公司归口管理,实职人员留店工作,统筹安排并实行公费医疗。1957年初,商业局所属食品、蔬菜、水产、专卖、福利等 5个公司划归城市服务局。商业局管辖的还有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纺织(原称花纱布)、针织、煤建、木材、医药、药材、石油、文化、贸易等15个公司(站)。供销合作局所属有生资日用杂品、农副产品和土产废品3个采购供应站。到1957 年末,各国营公司以及粮食、服务、医药、农机等系统下设零售经营机构112个,共有职工3172人。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供销合作局和城市服务局并入商业局,合作商店也升为国营商业。1962年,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经营机构增至128个,职工增至4448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公私合营企业取消定息。1978年,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到年末,全市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经营机构225个,职工7367人,比1965年分别增长28.6%和10.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营商业行业分工划细。1980年,医药公司和药材公司划归医药管理局。1982年1月,市联社及所属公司恢复集体所有制。1983 年以后,烟草公司和石油公司转为省属分公司。1985年,各国营公司(站)分属商业局、粮食局、服务局、水产局和医药管理局5 个系统。商业系统有百货、纺织、五金、交电、化工、文化、糖酒、蔬菜、食品、副食品、食品工业等公司(站)和百货大楼。粮食系统有城镇粮油供应、农村粮油购销、粮油食品贸易、饲料和粮油工业储运等公司,以及东风、先锋、爱民、阳明4 个粮油管理处。水产系统有水产公司、水产大楼等。医药系统有医药、药材和化学试剂玻璃仪器3 个采购供应站,以及医药、药材、药品3个经销公司等。服务系统有东风、先锋、爱民、红旗、百花园5个饮食业总店和照相业、旅店业、理发业3 个服务总店,以及北方旅社、牡丹江饭店、汇宾楼、洗染厂等。各国营公司下设全民所有制零售经营机构共247个,职工9540人,比1978年分别增长9%和27.8%。其中,商业(含粮食、水产、医药、农机)169个,职工6478人;饮食业55个,职工1914 人;服务业23个,职工1148人,分别占68.4%和67.9%、22.3%和20.1%、9.3%和12%。
                 二、集体商业
  1948年,本市始建供销合作社和职工消费合作社。1956年1 月以后,将不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391户坐商陆续组建成合作商店11个,分店283个。
  “大跃进”期间,受左倾错误影响,合作商店、供销合作社过渡为全民所有制,1962年,又恢复为集体所有制。1965年,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经营机构168个,职工1594 人,其中属商业范围的126个,职工1094人;饮食服务业42个,职工500人。
  1968年8月,供销系统并入商业革命委员会,再次改为全民所有制。
  1978年,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经营机构204个,职工2463人,比1965年分别增长17.7%和35.3%。1980年以后,集体商业和饮食服务业迅猛发展。1982 年,供销系统又恢复集体所有制。市联社管辖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土产、果品、废旧物资回收 、饮食服务加工等6个公司和农副产品贸易中心。到1985年末,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零售经营机构1814个,职工21279 人,比1980年分别增长6.5倍和4.9倍,其中商业1140个,职工12537人;饮食业347个,职工4445人;服务业327个,职工4297人。
                 三、个体私营商业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通车后,境内人口突增,私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店铺和从业人员逐渐增多。
  东北沦陷后,尤其是图佳线铁路动工以后,牡丹江站一带人口急剧增长,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畸形发展。1937年,零售商(不含摊贩)638家,其中日商428家,民族商业210家,分别占67.1%和32.9%;批发商160家,其中日商159家,占99.4%,完全垄断了全市批发商业。1940年,全市个体私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以及小商小贩有2000多家。1941年以后,吃穿用等各种商品极端匮乏。商业、饮食服务业日趋衰落,市场逐渐萧条。1945年 8月,日军败退前夕日商弃业潜逃。民族商业,包括商贩仅剩400多家。
  解放后,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1949年,个体私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增至2846户,从业人员4577人。1956年1月以后,引导1073 户摊贩走合作化道路,逐步组成联购联销的合作小组和代购代销店。到1957年末,个体摊贩只剩11户,1965年,恢复到26户。“文化大革命”时期,视小商小贩为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而予以取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私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迅速发展。到1980年末,发展到1412户,从业人员1636人,成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的重要补充。到1985年末,个体私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增至4932户,从业人员6922人,比1980年分别增长2.5倍和3.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