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五章 农业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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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铁木小农具多由本地各手工业作坊自产自销。大车、铧子、锹镐等由经销店铺从外地购入。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当局开办商业公司、兴农合作社、农产公社等机构,经营化肥、农药,供应日本开拓团。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资料统由市供销部门经营,1949年销售额9万元。1952 年销售额增至25万元,比1949年增长1.8倍,年平均递增40.6%。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生产资料年平均销售额为28万元,比1952 年增长12%。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销售额剧增。1958年实现销售额158万元,1962年增至356万元。比1952年增长13倍。1963年销售额降至218万元,1965年虽增至258万元,但仍比1962年下降27.5%。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时增时减,年平均销售额440万元左右。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特别是1979年以后,普及科技兴农,化肥、农药品种增加,销售量大幅度增长。1980年销售额1646万元,比1975年增长98.1%,年平均递增14.6%。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充足,销售额继续增长。到1985年末,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共经营化肥15种,销售98620吨;农药90多种,销售86吨;塑料薄膜102吨。此间,由于农业机械增加,铁木农具销售量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