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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日用杂品

第五节 日用杂品



                 第五节 日用杂品
  清末,牡丹江火车站一带始有经营扫帚、笤帚、碗筷、麻袋等日用杂品的小商贩。
  民国初期,一些商业店铺兼营日杂商品,品种增加了铁锅、桌、凳、瓦缸、瓦盆、木水瓢、铁盆、铜盆、炉具等。
  1932年以后,经营日用杂品的商户逐年增多。中国人开设的永盛太、瑞昌盛、源茂商店、仁和成及日本人开设的高岗号、光武商店、日满洋行等都兼营日杂商品。到1945年 8月,专兼营日杂商品的店铺、摊床共78户。日杂商品货源少数从宁安县购进,多数从哈尔滨、沈阳等地采购。
  解放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的稳定,日杂商品需要量增加,日杂商业迅速发展。到1949年末,全市有189 户,从业人员865 人。资金56.1亿元(东北币)。其中市贸易公司、信托公司等国营商业经营的日杂商品年销售额约26.8亿元(东北币),占社会总销售额的 20%,其余属自购自销的私营店铺经营。
  1950年,由市土产公司担负日用杂品采购和批发业务。经营品种有土纸、餐具、炊具、日用陶瓷、夏凉商品及其他日用杂品等500余种,当年销售额105万元。
  1956年,私营日杂商店实行公私合营,成立日用杂货总店,下设9个分店,职工120人,其中公方人员占30%。当年购进额276.5万元,销售额298.2万元。
  1958年,撤销日杂总店,各分店分别由各区人民公社管理。年末,购进额增至 364.7万元,销售额增至406.5万元。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日用杂品货源紧缺。1961年,购进额降至201.8万元,销售额降至215.6 万元。1962年,日用杂品市场供应开始好转。国营和合作商业分开经营后,除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短缺日用杂品外,对各种陶瓷器皿、炊事用具、夏凉用品等敞开销售。
  1963年,恢复日杂总店。将原有的9个分店合并为4个分店,先隶属百货公司,后隶属五金公司。
  “文化大革命”期间,日杂商品货源不足。1977年,总购进额317.3万元,总销售额310.8万元。此间,撤销日杂总店,日杂网点隶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日杂商业迅速发展。1979年,有日杂商店7户,职工119人,总购进额497.3万元,总销售额625.6万元,分别比1977年增长56.7%和1倍。1982年末,日杂商店共35户,职工870人。1983年8月,原第一百货商店改建成日杂商场,除继续经营日用杂品外,又增加了装饰材料、卫生间设备、烟花爆竹、家具、液化器具、炊事机具、灯具等共2000余种,成为全市最大的日杂商店。1984年7 月,日杂业务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分出,成立市日用杂品公司,下属日杂商场及4个零售商店。到1985年末,有日杂商店44个,职工296人。市郊区7 个基层供销社均兼营日杂商品;集体、个体经营日杂商品的商店、摊床共210 处。东一条路南端设日杂市场,有摊床50多处。国合商业日杂商品总购进额887.6 万元,总销售额1055.6万元,分别比1977年增长1.8倍和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