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糖果·糕点
第三节 糖果·糕点
第三节 糖果·糕点
1905年,境内有两家果子铺开业,自产自销糕点、糖果,兼营干鲜果品、茶叶等。到1931年末,经营糖果、糕点的店铺发展到10余家。1932年后,经营糖果、糕点的店铺日益增多。到1937年末。主营与兼营糖果、糕点的民族商业有永和春、同兴斋、裕兴东等36家;日商高岗号等6家经营食糖批发和零售。糕点品种有饼干、炉果、蛋糕、芙蓉糕等10余种。1941 年后,食糖列入“配给品”,平时不供应,年节凭证每户供应3—5两。由于糖油面等糕点原料奇缺,经营糖果糕点的民族商户大部倒闭。
1946年,全市有14户糖果、糕点店铺恢复营业。普通糕点和糖稀、饴糖等陆续上市。同年,国营贸易公司开始经营食糖,以供应军队为主,一部分投放市场。1948年,牡丹江市百货公司担负食糖、糖果、糕点等经营业务。此间,私营店铺经营的糖果、糕点仍占很大比重。
新中国成立后,食糖列入一类物资,实行计划分配。市百货公司主管调拨业务。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共同经营零售业务。
1956年,19户前店后厂的私营茶食店和15户糖果作坊组成合作商店,并设立糖酒合作总店。从此,糖果、糕点经营纳入国家计划。同年,国营商业调入食糖735 吨,对军需、保健、产妇和节日用糖重点供应。年销售量990吨,每人年平均供应食糖1公斤。市场糖果、糕点增至20个品种。1959年,购进额887万元,销售额1110万元,实现利润22.3万元。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各种糕点供不应求。国营商业对儿童和病人等特殊需要者予以照顾。三周岁以下儿童每人每月供应优质饼干1.5 公斤。病人凭诊断书供应食糖。此间,市场投放一部分高价糖果、糕点,每公斤售价8—20元。1962年,购进额786万元,销售额1108万元。1963年,实现利润215万元,其中高价商品利润165万元。1965年。货源增多,糖果、糕点恢复平价销售。购进额644万元,销售额603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
“文化大革命”初期,食糖生产和调入均受到干扰。1969年。食糖实行凭票定量供应。糖果、糕点维持正常销售。1973年,货源增多,购进额761万元,销售额814万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18.2%和35%,实现利润30万元。1979年后,生产发展,货源充足。1983年,购进额1000万元,销售额1209万元,分别比1973年增长31.4%和48.5%,实现利润57万元。糖果、糕点市场繁荣,食糖敞开销售。
1985年,糖果、糕点业迅速发展,零售网点增至930 个,其中国营30个、集体11个、个体889个,职工和从业人员1885人。糖果、糕点中高档商品居多,品种达100余种。购进额2815万元,销售额2730万元,分别比1983年增长1.8倍和1.3倍,实现利税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