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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畜产品

第二节 土畜产品



                 第二节 土畜产品
  清末,牡丹江始有经营土畜产品的商号。到1931年 (民国20年),先后有万瑞祥(后改为三太皮庄)、振兴永皮庄、成顺永山行庄等皮毛店铺开业。日本帝国主义入侵牡丹江后,建立“满洲畜产株式会社”、“满洲物产株式会社”等经营机构,垄断土畜产品贸易。万瑞祥皮庄等民族商业日渐萧条。1939年,伪满当局将牛、马、羊等皮张列为军需物资,强行收购,皮毛商号濒临倒闭。
  解放后,土畜产品恢复自由经营。市政府扶持土畜产品生产,鼓励农民向国家交售土畜产品。1948年,市土产公司成立后,开始收购麻、烟、草、蜂蜜、猪鬃、马尾、麻绳、土篮、草制品以及各类皮张。同时,将各种土畜产品投向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此间,市场供应仍以私营商业和摊贩为主。国合商业销售量仅占社会总销售量的20—30 %。到年末,全市经营土畜产品的个体商户有77户。1949年,国合商业土畜产品收购额为132万元,销售额146万元,经营品种42个。
  新中国成立后,国合商业继续扩大土畜产品的收购,增加收购品种。在销售方面,既保证重点,又要安排好市场,对线麻、谷草、草袋子、席子、面碱、毛竹、棕片、竹扫帚、卤水、牛皮、羊毛、猪鬃、马尾、元皮、羔皮等,优先保证出口、军需和防汛需要,其次满足医药、工业、农业生产,再次是投放市场。安排民用。1955年,土畜产品收购额210万元,销售额228万元,经营品种上升到68个。
  1956年,54户经营土畜产品的私营商业实现公私合营。隶属于牡丹江市土产公司,23户变为合作商店。同年,国家对线麻、谷草、烤烟、蜂蜜、羊毛、羊皮等主要土畜产品实行派购,超购部分加价10%。当年收购额249万元,销售额264万元。1957年收购额增至629万元,销售额达到667.5万元,经营品种增加到72个。
  1958年,市土产公司改为土特站,隶属市商业局,下设7个零售网点。1958—1959 年由于开展大购大销活动,土畜产品购销额大幅度增加。年平均收购额3180万元,销售额3420万元。1960—1961年,土畜产品购销额下降。年平均收购额1097万元,销售额1200万元。1962年,国合商业分开经营,市土特站划归市供销社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土畜产品购销额徘徊不前,年平均收购额1623万元,销售额198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土畜产品取消派购,放开经营。1978 年,收购绵羊毛280吨,牛皮115300张。购销额迅速增长。1980年,收购额3124万元,销售额4251万元,分别比“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平均购销额增长92.5%和1.1倍。1983年烤烟晒烟购销划归新成立的市烟草分公司经营,其他土畜产品又多渠道经营,国合商业购销额下降。同年,地、市土畜产经营机构合并,成立市土产公司。1985年末,市国营土畜产品经营网点有8个,职工322 人。收购线麻7.1吨、青麻3.2吨、蜂蜜38.5吨、谷草194吨、羊草155吨、草袋子28.6万条、苇席800领、羊毛77.4吨、绵羊皮9429张、山羊皮6609张、猪鬃毛4吨、马鬃尾5吨、牛皮9761张,收购额1341万元,占国内纯购进总额的2.4%。销售线麻15.3吨、青麻4.3吨、蜂蜜65吨、谷草212吨、羊草 160吨、草袋子30万条、苇席3000领、秫秸席2万领、绵羊毛61.5吨、绵羊皮1.3万张、牛皮5800张、猪鬃毛7.2吨、马鬃尾3.6吨,销售额1309万元,占国内纯销售总额的2.2%,经营品种形成土产、畜产两大类200余种。此外,还有集体、个体土畜产品经营网点100余个。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土畜产品购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