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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饮食

第一节 饮食



                 第一节 饮  食
  中东铁路通车后。牡丹江站前兴隆街逐渐形成商业区。1922年(民国11年)初,出现第一家饭店——霍家馆。此后,在长安街和“工场区”(今新安街以南东三条路以东)一带相继出现煎饼铺、馒头铺、包子铺及小型饭店等。
  日本帝国主义入侵牡丹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各类饭店相继增多。1934年,中国人开办较大型饭店——德益饭店,从业人员13人。1935年开办会宾饭店,从业人员20人。1937年末,全市饮食业网点59家,其中中国人开办的仅2家、日本人开办的54家、朝鲜人开办的3家。以后逐年增加,到1939 年末,中国人开办171家、日本人开办93家、朝鲜人开办13家。之后,伪满当局实行粮油配给制,经济日趋萧条。到1944年末,只剩49家,其中中国人14家、日本人24家、朝鲜人11家。此间,中国人经营的菜系以山东馆、本地馆和清真馆为多。
  解放后,许多饮食业网点恢复营业。到1952年末,先后开业的私营饮食业有306 户,其中饭店144户、小吃店43户、冷面馆11户、煎饼铺107户、牛奶馆1户。
  1956年1 月,饮食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化,组建国营饮食业总店和合作饮食业总店。网点减少到65处,共有职工445人,总营业面积5410 平方米。其中国营饮食业总店所属26户,包括国营4户、公私合营22户;合作饮食业总店所属35户,包括小吃店8 户、浆汁馆4户、煎饼铺23户。此外,还有熟食加工点4处。
  “大跃进”时期,出现“吃饭难”的问题。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饮食业所需原材料实行计划供应,食品价格上涨。1962年末,饮食业网点减至46户,职工1178 人,零售总额731万元,利润63.2万元。经过调整以后。吃饭难的问题得到缓解,但经济效益逐年下降。到1965年,饮食业网点45户,职工1262人,零售总额降至504万元,利润降至6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食业遭到严重破坏。片面强调“为工农兵服务”,取消筵席和雅座,不准经营高档菜肴;取消服务到桌,一律实行“自我服务”,把大众化搞成了简单化、官商化。经营品种单一,服务质量下降。1975年,全市饮食业网点46户,职工减至969 人,零售总额1038万元,利润2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方针,饮食市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饮食店由国营独家经营变为集体、个体多渠道经营。网点遍及城乡各个角落,从业人员剧增。1980年,饮食业机构增至845个,职工和从业人员3950人。同年5月,市服务局组织全市各饭店在北方饭店举办“百花园食品展销”,展出备店大众风味、名菜名点300 余种;在光华街火车站前至东一条路口两侧举办周末饮食夜市,在东一条路和市政街举办早点夜宵一条街,方便了市民,活跃了饮食市场。“百花园食品展销”结束后,市服务局将北方饭店改建为专营大众小吃、实行柜台售货与便餐服务相结合的饭店,更名百花园饭店。主副食品经常保持在100种以上,经济实惠,深受顾客欢迎。北京及省、市报刊多次载文,称赞为中国式的快餐馆。1981年9 月,市服务局制定《牡丹江市饮食服务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试行方案》,打破了管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饭店由1979年的101户增至922户,其中国营54户、集体215户、个体653户。职工和从业人员由2121人增至6490人。此后,网点时增时减。1984年5 月,开始分期分批在国营小型饮食服务企业实行放开经营、自选干部、自主经营、自定分配、自负盈亏,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到1985年末,饮食业网点增至1252户,其中国营55户、集体347户、个体(有证)850户,职工和从业人员共8486人,零售总额4433万元。此间,各饭店普遍延长营业时间,同时采取店、亭、车、摊和送食上门等多种形式扩大服务范围。各饭店普遍更新设备,装饰门面。仅市服务局系统就投资160 万元,改造装修饭店39户。实现灶房瓷砖化、餐厅新颖化、桌具整洁化、食品储存冷冻化、用品机具防尘化。普遍设置配菜室、电冰箱、消毒和排烟设备。大中型饭店设置雅座。食物品种除恢复传统风味外,新增许多外地风味。菜肴增至200 余种,主食品增至160余种。国营饮食业营业收入由1978年的818.4万元,到1985年增至1712万元,利润由31.8万元增至7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