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十三编 财政·税收
概述
概述
1932年6 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牡丹江后,豢养军警宪特,压迫中国人民,支撑殖民地统治,加紧搜刮民脂民膏,地方捐税庞杂。1945年8月,各种税捐达30余种。
解放后,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市政府贯彻“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依靠发展工农业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在税收工作上,贯彻“量力而行,合理负担”的原则。1953年,全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展地方工业,组织农业、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公私合营,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同时强化财税管理,严明财经纪律,紧缩开支,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7年,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企业收入占68.3%,各项税收占27.8%,其他收入占3.9%。同期在地方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占38.2%,文教卫生支出占33.8%。社会抚恤救济支出占3.1%,行政事业费支出占24.5 %,其他支出占0.4%,充分地体现了“取之于民,造福于民”的财政工作方针。1958年秋,在“大跃进”的冲击下,财政税收波动幅度较大。工业企业只求产值不计生产成本,商业企业“大购大销”不讲经济效益,造成财政收入大起大落。1962年比1959年财政收入减少61%,各项税收减少27%。1963—1965年,财政收入低于1958—1962年的年平均水平,平均每年减少收入2564.1 万元。下降28.3%。“文化大革命”时期,财政收支起伏波动,税收工作受到影响,工业企业亏损户数增加,亏损额增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当年财政收入增至15281.9万元,比1979年增长8.45%。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财政体制后,税收显著增长。“六五”期间财政收入8.33亿元,其中税收占90.37%。除上解外,地方财政支出3.75亿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45.76%,文教卫生支出占27.88%,行政事业费占18.4%,社会抚恤救济费支出占2.6%,国防费支出占1.31%,专款支出占1.16 %,其他支出占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