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支出

第三节 支出



                 第三节 支  出
  解放初期,全市财力拮据,财政支出重点是支援解放战争、建设革命根据地和保障机关、部队所需经费,以及公营工业企业建设投资等。兼有少量市政建设支出。
  新中国成立后,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财政支出转向以经济建设为重点。1950—1952年3 年,全市总支出589.5万元。其中地方支出428.9万元,上解支出160.6万元,分别占72.8%和27.2%。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42.4%,社会文教费占18.5% ,抚恤救济费占0.6%,行政事业费占37.2% ,其他支出占1.3%。
  1953年后,全市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投资结构发生新的变化,集中财力,重点发展轻纺工业,兴建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为国营工业企业增拨流动资金。同时,统筹安排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支出,适当压缩行政事业费支出。到1957年,5 年全市总支出2127.8万元。其中地方支出1677.4万元,上解支出450.4 万元,分别占78.8%和21.2%。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33.5%,社会文教费占33.6%,抚恤救济费占3.4%,行政事业费占 28.9%,其他支出占0.6%。
  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基建规模过大,拨款突增。到1960年末,3年投资4280.6万元,占同期经济建设费的95% ,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基建投资的11.7倍。1961年,又骤降至95.3万元,仅为1960年的5.7%。到1962年,5年全市总支出44665.3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20倍。其中地方支出7906万元,上解支出36759.3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17.7%和82.3%。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60.5%,社会文教费占21.5%,抚恤救济费占1.9%,行政事业费占14.8%,其他支出占1.3%。1963—1965年,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增加企业专项资金拨款。3年全市总支出19384.6万元。其中地方支出3574.6万元,上解支出15810万元,分别占18.4%和81.6%。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29.1%,社会文教费占33%,抚恤救济费占5.4%,行政事业费占18.3%,其他支出占14.2%。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连续三年停止基本建设费拨款,1969年恢复。1970年,试行基本建设、物资分配和财政收支三项包干办法。1969—1971年,3年基建投资 4778.6万元。1972年,国务院决定企业单位基建投资改财政无偿拨款为银行有偿贷款,延续至今。1966—1975年,10年全市总支出131210.8万元。其中地方支出26425.3万元,上解支出104785.5万元,分别占20.1%和79.9%。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62.4 %,社会文教费占20.9%,抚恤救济费占3.1%,行政事业费占12.6% ,其他支出占1%。此间,城市维护费、城镇人口下乡安置费和人民防空经费增多,分别占同期经济建设费的11.1%、3%和4.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经济建设支出稳步增长。1985年增至5028.2万元,比1975年增长2.1 倍。此期间,在总支出中,新增地方购国库券等三项支出。在地方支出中新列国防费和治理污染费等专款支出项目。1976—1985年,10年全市总支出173412.5万元。其中地方支出54321.7 万元,上解支出118255.5万元,地方购国库券50万元,省借扣款502.3万元,扣历年欠缴折旧费283 万元,分别占31.31%,68.2%,0.03%,0.3%和0.16%。在地方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47.3%,社会文教费占26.9%,抚恤救济费占2.7%,国防费占2.8%,行政事业费占16.7%,其他支出占2.8%,专款支出占0.8%。
             牡丹江市历年财政支出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牡丹江市历年财政支出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牡丹江市历年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分项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