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二章 货币
章下序
清末民初,牡丹江流通的货币有制钱、银元、铜元、黑龙江官帖、吉林永衡官帖、永大洋、永小洋、奉票、哈大洋、哈小洋、江大洋、四厘债券,以及俄国卢布(羌帖)和日本金票、银钞等15种。
1932年6 月,伪满洲国颁布《货币法》,发行“满洲中央银行券”,以伪满币收兑各种旧币。1935年9月,停发日本金票。至此,伪满币成为市面流通的唯一货币,直至1945年8月全市解放。
解放后,伪满币和苏联红军票并行流通。1946年1 月,牡丹江实业银行发行牡丹江实业银行券。之后,东北银行流通券和宁安银行券相继流入市内。此间。绥宁省政府命令,以东北银行流通券收兑各种货币。1949年12月。东北银行流通券成为全市唯一流通的货币。
1951年4月1日,牡丹江市人民银行边收兑东北银行流通券,边发行人民币。6 月末,全国币制统一。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收兑旧人民币,5 月末,全市收兑结束。从此,全国流通统一的新人民币。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城市职工、居民和农民持币量增加,市场货币流通量上升。1958年,货币流通量大幅度增长,商品供应严重不足,物价上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控制货币投放,积极回笼货币,货币流通恢复正常,市场好转,商品供应充足,物价开始回落并趋平稳。
“文化大革命”期间,货币流通量增加,与商品比例失调,货币流通减慢,商品供应紧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货币流通量大幅度增加,职工、居民和农民持币量增多,社会集团库存现金剧增,市场繁荣,商品充裕,至1983年,货币流通量与商品零售总额比例基本平衡。1984年,信贷规模失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1985年开始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