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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涉外保险

第二节 涉外保险



                 第二节 涉外保险
  1984年 7月,市保险公司始办涉外保险,对象是以外汇贷款引进的生产线(包括单机)、安装工程、汽车及司乘人员等。到1985年末,投保涉外企业财产险的有桦林橡胶厂、牡丹江啤酒厂、红旗化工厂和牡丹江针织二厂等25户工业企业,保费收入25.2万元。投保机器损坏险的有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牡丹江市群众艺术馆、牡丹江床单色织厂、牡丹江塑料一厂等25户企事业单位。保费收入22.4万元。投保安装工程险的有2户,保费收入8600元。同年,还试办4个新险种:即出国人员意外伤害险,承保109人,保费收入2万元;承保外汇贷款购入的汽车30辆,保费收入1万元;承保公共责任险1户,保费收入4300元;承保外汇贷款购入汽车的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25人,保费收入9000元。两年中发生保险赔案4件,赔付9000元,赔付率为2%。
             牡丹江市1980—1985年保险分类统计表
                                   单位:万元



             牡丹江市1980—1985年保险分类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