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
第三章 重大政治活动纪略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
一、清剿匪患
1945年 8月下旬,随苏联红军进入本市的抗联中共党员干部,建立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和市卫戍司令部。同时,国民党派员进入牡丹江,收编敌伪残余和土匪武装,企图抢占牡丹江。土匪四起,在牡市周围各地活动的土匪近万人。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派李荆璞、谭文邦、张静之来牡,组建了牡丹江地区司令部,武装接管了维持会,成立了牡丹江市政府。三五九旅董振东率一个团来牡剿匪。1946年2月2日田松率辽南三纵队二支队达 3 000人到达海林参加牡丹江剿匪斗争。16口李荆璞率二支队二团一营参加北路剿匪,一举歼灭桦林、柴河、五林一带土匪李开江、张德振各一部。5 月15日,牡丹江卫戍部队一举粉碎国民党特务姜学瑢勾结王小丁等土匪武装300余人的反革命武装暴乱,匪首王小丁等200余人被俘。22日在火车站广场,公审王小丁等罪犯。到9月末,牡丹江地区的土匪大部被歼,共歼灭匪徒6 000余人。11月20日,剿匪部队三五九旅八团二营五连副连长李玉清率10名战士,在牡丹江西四道河子四方台活捉匪首国民党第十五集团军上将总司令谢文东,12月 3日公审处决。1947年2月7日,牡丹江军区二团侦察排长杨子荣等 6人,深入匪巢活捉国民党东北第二纵队第二支队司令座山雕(张乐山)等35名匪徒。到1948年2月,牡丹江剿匪斗争基本结束。
二、土地改革
1946年 2月22日,召开市临时参议会,制定通过《牡丹江市敌伪土地没收分配条例》。到4月末,共分配敌伪土地近15万亩。5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开展反奸清算斗争,集中力量打击汉奸、恶霸、地主。5 月中旬,土改工作团深入各区村屯,组织发动群众,成立以贫雇农为主的“清算委员会”、“穷人翻身队”、“群众工作队”等,广大贫雇农群众斗地主、分田地、闹翻身、庆解放,土改搞得轰轰烈烈。8 月14日,牡市召开四万人大会,公审大汉奸王鹏九。11月组织群众开展查田工作,1947年 4月查田工作结束,仅铁岭、谢家、兴隆三个区查出没收地主隐瞒土地 4 791.3亩,全部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1947年5月组织郊区农民开展大生产运动。7月,工作团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砍挖斗争,挖出浮产价值2.14亿元,全部分给了农民。挖出长短枪74支,子弹数千发,还挖出敌特30余人。并重新查阶级、定成分,整顿了农会组织和农民自卫武装,巩固了基层政权。10月,宣传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1948年2 月,依据《土地法大纲》重新丈量各村土地,调整分配不合理的土地,同时纠正侵犯中农利益的偏差。3月,宣布分配土地完毕,共分配土地17.85万亩,平均每人分得土地4亩左右。4月开始颁发土地执照。至此,全市土地改革胜利结束,从此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三、参军支前
土改翻身后的农民,为支援解放战争,保卫胜利果实,踊跃参军参战。1948年10月,市委召开各界联席会议,成立以市委书记张烈为主任委员的16人支前委员会,积极宣传动员青壮年参军和战勤支前。先后有3 960人参军;314名干部、司机、医护人员参战;组织担架 120副,民工 720多人,司机72人;还有大量车马、军鞋、大衣、船、镐、锹、铡刀、猪牛肉、米面等,及时送往前线,共折合现金9亿多元(东北币)。
四、组建社团
为团结全市各界人士和群众,1945年 9月和10月,分别成立牡丹江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和牡丹江市朝鲜人民民主大同盟;同月成立市商务会(1948年 6月改为工商联合会),将私营工商业者组织起来。1946年1—5月,陆续成立市农民联合会、市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青年联合会,并相继召开其代表(大)会,通过章程,确定任务。1947年春,成立东北文艺协会总会牡丹江分会(后改为文联)。1948年9月,成立毛泽东思想青年团牡丹江市筹委会,1949年1月改称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共青团)后,成立市青年团团部。市委通过这些群众团体,为从各个方面支援解放战争,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恢复发展经济与各项事业
为建立巩固的后方基地,用实力支援解放战争,市委决定恢复和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合法的私营工商业,整顿金融税收。对此,市委书记亲自抓,多次做报告。报纸发表社论和地方法规,宣传中共的方针和政策。兴办文化教育事业,培养训练人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重要贡献。1949年 8月,市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和松江省委党员代表大会精神,明确把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统一了全市党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