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组织部设老干部科,加强对全市老干部管理工作。1980年10月27日成立市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直属各党委、党组相继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量大小,分别设老干部科或在组织(政工)部门设专人分管这一工作。1980年起,本着“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建立起老干部管理制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每半月学习一次时事政治;每半年参观一次农村或工厂;夏秋季节,分期分批组织年老体弱的在职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到外地或镜泊湖疗养;还对老干部定期进行体检,并帮助28名退居二线的老干部解决住房问题,帮助17名老干部解决子女就业问题。1982年7月28日,800平方米的市老干部活动室竣工使用。
1983年9月,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全市(含所辖县市)离退休干部有6 150人,占老干部总数的60%。为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984年2月市委改老干部科为老干部局,编制15人。并要求办好老干部活动室、老干部病房、老干部疗养院(所),配备老干部服务车辆等。1984年3月,市委下发了《关于离退休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意见》。7月,为贯彻中办发[1984]18号文件精神,对全市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检查。总结推广东宁县为老干部服务和林口县工业党委、海林县旧街乡党委围绕改革发挥老干部作用的经验。10月市委召开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市林业局党委、市二轻总公司、宁安县老干部活动室、牡丹江制粉厂等单位介绍做老干部工作的经验。同年,组织动员离退休干部为社会作贡献,按专业分层次分别成立科学咨询、教育青少年、街道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编写史志、技术改革以及家庭养殖等专业组织,有2 571名离退休干部在其中发挥余热。其中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各种临时性工作的 827人;在街道或单位从事社会公益工作的396人;帮助青少年进行传统教育的264人;搞各种咨询服务、技术传授和撰写地方史志的164人;协助办知青厂店的189人;还有从事家庭种植业、养殖业及参与个体摆摊床、办商亭等 731人。为解决老干部阅读文件难问题,市和各县(市),专门为老干部综合活动室配发一套县团级文件;市委为市老干部活动室配发一套地、师级文件,使离退休老干部同在职干部一样阅读到文件,并做到按级别参加有关会议和过组织生活。市财政部门还先后拨款和集资75.9万元,为595名离退休干部解决住房困难。其中分给离退休干部新房266户,扩建101户,维修 228户。为169名生活有困难的老干部补助金额1.5万元。到1985年末,全市(含所辖县市)离退休干部达7 151人,占老干部总数67.8%。
到1985年末,市直属党委和县(市)、区党委已建立老干部科(股)45个,比1984年增加一倍多;设专职干部的单位97个,专职干部增加到 210人(不含老干部活动室人员),比1984年增加近两倍。市直各大企业和县、区、乡(镇)老干部病房增加到29个,床位增加到 581张。各级各类老干部活动室增加到2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