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台胞、台属工作

第五节 台胞、台属工作



                第五节 台胞、台属工作
  1958年秋,市委成立对台湾宣传工作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 1人,时有台胞、台属百余人。每逢中秋、春节、元宵佳节到来前,组织引导有影响的台胞、台属撰写信稿、诗歌和拍摄照片,通过逐级上转。最后由中央对台办向台湾同胞、亲属转递,宣传大陆的建设成就和生活状况。当时组织文稿不多,每次只二三篇。“文化大革命”中这一活动中止。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组织台胞、台属进行学习。根据同年 1月17日中共中央批转《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和11月 1日中共中央《关于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及1981年 9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台湾同胞政策的指示》规定,市委对台胞、台属及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普查。经统计,本市有台胞3户,台属80多户,共300多人。其中需要落实政策的21件(到1984年已全部落实)。起义投诚72人“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16人。对起义投诚人员,本着“爱国一家,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原则。落实了政策。1982年 9月市委撤销原对台宣传工作办公室,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工作人员 2名。同年,分三批组织台胞、台属参观学习。第一批于6月份组织50人,参观本市主要工农业生产单位,了解经济形势;第二批于7月份组织40多名台胞、台属,游览镜泊湖风光;第三批在 8月份组织有代表性的台胞台属10人,赴江苏、浙江、福建、广西等地参观学习。1984年 3月市委召开全市(含所辖县、市)台胞、台属为祖国作贡献经验交流、表彰会,有11名台胞、台属介绍经验。 6月市委邀请30名台胞、台属、归侨、侨眷。举行引进技术、资金、设备座谈会,市委领导在会上作动员,有关部门领导介绍本市工业门类、经济形势,并表示引进技术、资金意向。有 7名台胞、台属、归侨表示愿为振兴牡丹江做贡献。8月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1985年4月,市委组织在本市定居的台胞和赴美国、香港等地探亲人员向本市干部介绍港、台情况。到1985年末,先后接待来牡丹江探亲的台胞10批17人。(注:侨务工作见《政府编》侨务工作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