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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决定地方重大事项

第三章 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第一节 决定地方重大事项



               第一节 决定地方重大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从八届到九届人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与市委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财政预算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本行政区域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到1985年12月,共举行37次人大常务委员会议,先后讨论全市重大议题160多项,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4项,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42个。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重大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