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外事活动
第五节 外事活动
第五节 外事活动
1985年 2月1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訾显章关于牡丹江市与日本国大津市结为友好城市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牡丹江市与日本国大津市结为友好城市的决议》。4 月12日,日本国大津市议会访华团对牡丹江市进行友好访问;市人大常委会热情地进行接待。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牡丹江市与日本国大津市结为友好城市的决议》和牡丹江市与大津市1985年进行友好访问的协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郝弼为团长的牡丹江市人大代表团一行11人,于1985年10月8—17 日对大津市进行回访。为增进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交往,为发展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