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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第五节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第五节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1980年11月26日市革委改称市人民政府。1981年4月设广播事业管理局,5月设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轻纺局分开,设第一轻工局和纺织工业公司,10月设规划局,12月设华侨事务办公室。1982年5月设土地办公室。1983年2月设外事办公室和交际处。1983年 9月地、市机构合并,牡丹江行政公署建制撤销,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1934年 2月市政府工作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贸办公室、文教办公室、体制改革委员会(1985年7月前称体改办公室).人事局、档案局、信访办、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外事办、人防办、侨务办、城区办、经济研究中心、镜泊湖管理局(代管)、交际处、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交通局、标准计量局、黄金公司、纺织工业公司、城建局、规划局、房产局、环保局、环卫局、建安公司( 4月改为建安总公司)、建材公司、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审计局、水产公司、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乡镇企业局、气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爱卫办、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等机构。同时,将第一轻工局、第二轻工局、机械局、冶金局、石化局、电子局、煤炭局、医药管理局、服务局以及原地区工业局。分别合并,组建为第一轻工业公司、第二轻工业总公司、机械工业总公司、冶金工业公司、石化工业公司、电子工业公司、煤炭工业公司、医药工业总公司、服务公司、包装工业公司等。
              牡丹江市市长、副市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