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事 第三节 外 事
一、外宾接待
(一)外国党政领导人
1976年 7月15日以赞比亚国防军司令钦库利上将为团长的军事友好代表团一行18人,在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张才千及沈阳军区和黑龙江省军区有关领导陪同下来牡,对市区、珍宝岛及镜泊湖进行参观访问,受到地、市领导人和有关人士的热烈欢迎。
1978年 7月日本共产党(左派)中央委员、日中和平友好协会副会长三好一先生和夫人,在中共中央联络部的安排下来牡参观访问。随后到镜泊湖观光度假。
1980年 7月9日波兰共产党总书记米雅尔一行3人,在中共中央联络部负责人陪同下,到镜泊湖度假,受到地、市领导人的热烈欢迎。
1984年5月16日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共和国主席金日成出访欧洲5国,途经本市。省、市党、政、军领导人及各界群众8 000多人,前往车站迎送。
(二)外国地方党政代表团
1982—1985年本市先后接待7个外国地方党政代表团。
接待外国地方党政代表团一览表
(三)外国和港澳地区友好人士、团体
自1973年以来,外国友好人士(包括作家、新闻记者)来访逐年增加。先后有英国原《泰晤士》报记者马克斯韦尔、新西兰友好人士路易·艾黎、美国交响乐指挥吉尔伯、日本日中友协顾问西园寺公一、日本著名作家山崎丰子和香港女记者黄群等 5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批65人,来牡参观访问。
1963—1965年,本市先后接待朝鲜和苏联的 4个友好团体。1980年后,来访的友好团体逐年增多,至1985年末,共接待日本、朝鲜、苏联、美国和港澳地区来访友好团体55个, 784人。
接待外国和港澳地区友好团体一览表
(四)科技考察·学术交流
自1956年以来,来本市进行科技考察、学术交流的外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从未间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加强同国外的科技交流、经济技术合作,来牡考察交流的外国和香港地区各类专业人员逐年增加。先后有苏联、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联合国粮农组织、新加坡、瑞士、日本、美国、英国、南斯拉夫、泰国、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加拿大、丹麦、联邦德国、比利时、波兰、世界卫生组织和香港等23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科技人员238批,903人次,对本市的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塑料、经编、包装、机械、水泥、电子、电冰箱、电视机、磨料、玩具、树脂、印染、木器家具、毛毯、服装、木材加工、医疗科研等90多个工厂、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考察、学术交流或协助培训技术人员,对本市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经贸洽谈
1979年以前,外国厂商来本市洽谈贸易业务较少。1980年后,特别是1984年本市列为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以来,外国和香港地区厂商贸易人员不断来牡洽谈经济贸易业务。至1985年末,先后有日本、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新加坡、意大利、加拿大、法国、罗马尼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南斯拉夫、瑞典、比利时、荷兰、芬兰、挪威、约旦、北也门和香港等2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119批282人次来本市洽谈贸易。
(六)其 他
(1)来牡工作外国专家
1955年 8月,首批苏联专家来北方工具厂推广“苏式化”生产管理经验。1982年后。先后有日本、美国、意大利、丹麦、联邦德国、英国、加拿大、罗马尼亚、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 225人来本市工作,与本市工厂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协作,安装调试引进设备,不断交流经验和传授技术,同引进项目单位的干部工人结下友谊。
(2)来牡休假外国专家
自1976年以来,由于镜泊湖旅游区的开放,在我国科研单位、新闻出版、大专院校、文化部门、工厂企业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外国著名专家学者陆续来牡丹江镜泊湖休假。至1985年末,共接待英国、美国、日本、联邦德国、秘鲁、法国、加拿大、意大利与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专家学者41批151人次。
(3)外国实习生
1967—1968年,本市先后接待朝鲜、越南实习生4批50人。
来牡丹江市的外国实习生一览表
二、缔结友好城市
1982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准本市为乙类对外开放城市后,市政府责成市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办),首先着手同日本开始缔结友好城市工作。1983年8月,经黑龙江省商学院曲克非教授(该人是日本国大津市市长山田丰三郎的同学)介绍,本市与大津市互相表达了缔结友好城市的愿望,并分别于1983年12月25日、1984年 2月互相交换《大津市概况》(资料)和《牡丹江市概况》(资料)。1984年 7月18日,应市政府邀请,以山田丰三郎市长为团长、金井长纯议长为副团长的大津市访问团抵达本市。双方就缔结友好城市问题举行会谈。21日双方签署《会谈纪要》,拟定《缔结友好城市议定书》(草稿),并在人民公园同植两棵友谊树。当日访问团离牡。
根据双方签订的《会谈纪要》,应日本国大津市山田丰三郎市长的邀请,以牡丹江市对外协会会长张庆春为团长的赴日经济考察团一行5人,于8月21日—9月2日,对日本国大津市等 8个城市进行为期13天的考察访问。考察团同大津市签署《会谈纪要》,双方议定:(一)大津市和牡丹江市努力争取于1984年10月,在大津市签定缔结友好城市协定书;(二)牡丹江市市长訾显章带领代表团出席签字仪式;(三)缔结友好城市议定书,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按《会谈纪要》规定,应日本国大津市政府邀请,以市长訾显章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毓增为首的牡丹江市友好访日团一行5人,于1984年11月30 日,赴大津市参加友好城市签字仪式。12月 3日上午,牡丹江市访日团在大津市政府同大津市正式签定缔结友好城市的议定书。中国驻大阪总领事文迟、领事郑国仕、副领事张志良等也出席签字仪式。至此,本市和大津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
三、外 侨
牡丹江市的外侨,主要有朝鲜、日本、苏联等3国的侨民。
(一)朝鲜侨民
定居在本市的朝鲜侨民。一部分是在1945年以前从朝鲜来的流动人口,一部分是1945—1949年自由来牡定居的,再就是1950年后,朝鲜战争期间越境来华和疏散来华的朝鲜居民。地方政府根据侨民的劳动技能和身体状况,吸收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员、医生、工人和店员等工作。朝侨职工与本市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在其子女就业、升学和住房方面,政府给予优先照顾。这些侨民于1971年成立朝侨学习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朝鲜驻华大使馆的指导下,对侨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习金日成著作与朝鲜劳动党党史,组织侨民庆祝朝鲜国庆和金日成诞辰等活动。1985年在本市居住的朝鲜侨民,共有143名,其中男35名,女108名。
(二)日本侨民
1950年本市有日本侨民476名,其中参加企事业工作的有 155名,从事家务人员和儿童321名。日侨在市政府的协助下,成立了 8个居民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日侨的户口、出生、死亡及组织学习等事宜。有56名日侨加入中国籍。1955年6月根据中日两国协议,有170名日侨回国定居。1972年中日建交后,根据两国政府的协议,自1974年12月—1977年3月,先后有5批136名日侨回国定居。到1985年,本市有日本侨民46名(男6人、女40人);遗留孤儿68名( 男32人、女36人)。
(三)苏联侨民
解放后,在本市定居的苏联侨民共有42户 141人。1955年经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批准,一次回国定居39户130人,其中男74 名、女56名。同年 4月11日,又经苏联驻哈总领事馆批准,“无国籍”侨民(白俄)王玉章及其家属共 7人回苏联定居。至此,苏联侨民基本回国。1985年末,在本市的苏联侨民只有1户4人(男2人、女2人),现已退休3名,在市电大任俄语教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