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十八编 政治协商会议
概述
概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员会(简称市政协),由中共牡丹江地方组织、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无党派爱国人士、工商联、牡丹江市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组成(建立之前,其职能由牡丹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行使)。1955 年 6月20日,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组成政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员会,并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57名,其中常务委员21名。下设秘书处。根据委员工作范围,分别组成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工商业等4个工作组。1957年2月,市政协第一届第七次常委会议决定,调整设立科学技术、卫生、文学艺术、工商、民族和社会等 6个工作组。市政协机关配备专职干部4名。1959年9月6日。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决定增设宗教工作组。
至1966年前共召开3届6次委员会议,组织开展许多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协活动重新恢复。1980年11月20日,召开市政协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市政协机关编制增至14人(不含主席、秘书长等领导干部,下同),下设行政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 3月,成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城建、工商、农林、法制、妇女、民族宗教和归侨台胞等11个工作组。10月增设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增至15人。1984年6月,增设基层指导办公室。机关编制增至38人。1985年4月,撤消基层指导办公室,增设促进祖国统一办公室和咨询服务工作办公室,编制仍为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