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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一章 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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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12月牡丹江市各业工会开始组建。1946年 3月市职工联合总会(以下简称市工会)宣告成立,市工会成立后,配合市人民政府在救济和安排大批失业工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组织领导工人群众参加肃清敌伪残余势力,建立后方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对职工进行了时事宣传和政治启蒙教育,组织职工开展反奸清算,废除封建把头制度斗争,建立劳资协商会,推行劳动保护制度,调整工资、工时,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进行技术改造,举办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等诸多事宜。
  新中国成立后,市工会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动员职工群众参加各项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和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广大职工群众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动与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人民公社化时期,把工作重点放在实现城市人民公社化上,市工会工作曾受到一些左的影响;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为克服经济困难,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工会工作被“工代会”所取代。在“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口号下,部分人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上层建筑领域,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活动,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和后果。但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一批老工人、劳动模范,发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顶住各种压力,保护国家财产,坚持生产,开展技术革新与科研活动,为全市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重要保证。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对“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诬陷和迫害的工会干部、劳动模范落实政策,恢复名誉。1978年10月全国总工会“九大”以后,市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注意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迅速恢复和开展职工技术协作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职工之家”,提高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建立职工法律顾问处,为职工说话办事开创了新领域。在改革、开放时期,市工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全市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成绩,创造新经验。步入全国工会先进行列,受到全国总工会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