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竞赛
第二节 劳动竞赛
第二节 劳动竞赛
1946年初,市职工联合总会为配合全市恢复和发展生产,在职工中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其中,牡丹江发电厂工会首先提出开展以抢修被日本侵略军败退时炸毁的电厂设备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老工人陈连儒组织和动员50多名工人,昼夜战斗在机旁,仅两个月即修复送电。铁工业为前线加工火车拉杆40根,军用马车轴300套,提前完成任务。1947年1月市工会成立劳动模范总评委员会,并制定立功条件和评选方案。1948 年4月市工会开展立功和创新纪录竞赛运动。5 月召开首次劳模代表大会,表彰奖励特等劳动模范13人、一等劳动模范15人、二等劳动模范76人、先进生产者91人。受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共发明创造和改进生产工具528件,价值25.8亿元(东北流通券)。1950年1月市工会召开第二届劳模大会,表彰奖励模范车间1个、模范小组44个、劳动模范55人。在支援抗美援朝开展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市汽车公司为解决城市交通紧张局面,用废旧物资装配汽车5 台。东北第一纺织厂工人周茂仁连创技术革新纪录,四夺红旗,获奖金50万元(东北流通券)。1951年春,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中,北方工具厂职工推行 “多冲头”、“快速冲压”、“多机台作业”等先进技术, 全年为国家增产1 160万元(东北流通券),节约开支303万元(东北流通券)。1952年桦林橡胶厂生产的轮胎,由建厂时行程1万公里提高到6万公里。1958年11月,市工会召开有三千多名职工参加的“大搞群众运动大闹技术革命红旗竞赛”誓师大会。会后,在全市掀起红旗竞赛高潮。1959年 3月,桦林橡胶厂、林业机械厂、牡丹江纺织厂、耐火材料厂、新华铁工厂、金属制品厂、耐酸材料厂、制砖厂、水泥厂、工程公司和第一建筑工程队等10个单位,在中共牡丹江地委召开的红旗竞赛评比大会上受到奖励。1959年夏全市红旗竞赛活动出现新高潮。牡丹江木工机械厂自制13台土设备,改进93项操作方法,劳动生产率比改革前提高 8倍,全年节约钢材 299吨。牡纺开展以“高速、高质、高产、高技术”为内容的红旗竞赛,全年提前60天完成国家计划。市工业局系统在竞赛中,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67万条,为国家创造财富11万元,获得市级竞赛流动红旗。1963年市工会提出开展以“五好”( 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参加管理好,爱护公物好,遵守纪律好)为内容的竞赛活动。1964年4月,召开全市“五好”集体和“五好”职工代表大会。命名97个“五好”集体,授予1 043名“五好”职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竞赛活动受到干扰,未能正常开展。
1980年 1月31日召开全市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市政府批准桦林橡胶厂等96个单位为红旗单位,牡纺捻线车间等34个单位为红旗集体,牡丹江水泥厂等 330个车间(店、队)、班组为先进集体,王海德等113人为劳动模范标兵,谭宝生等795人为劳动模范。1981年以后,全市职工劳动竞赛活动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轨道上来。1985年,市工交系统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竞赛活动,全年实现利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 103个。牡丹江钢纸总厂在开展挖潜增收竞赛活动后,1982—1985年四年迈出四大步,每年利润均超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