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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职工生活福利

第八节 职工生活福利



                 第八节 职工生活福利
  解放初期,面对工人缺吃少穿情况,市工会要求政府拨款21万元(苏联红军票),拨粮( 小米)1.5万斤和一部分衣物。分发给贫困职工。1947年市工会动员资方出钱,为职工家属开办福利工厂和商业服务网点。市铁工业先后办起被服厂、印刷厂和鞋帮厂等,解决职工家属就业。
  50年代初,各级工会发动职工群众自愿成立互助储金会,并在春秋换季和新年、春节时,对困难职工进行临时性补助。1952—1953年5月,全市救济困难职工794人,金额1.38亿元( 东北流动券)。1956年,全市有 52个工厂企业采取用工会经费一次核销的办法替职工还债,共为857名困难职工核销金额 52 664元。同年,全市工业企业职工参加互助储金会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 65%。此间,市工会成立工人业余休养所(今市文化局招待所址),主要接待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休养,每期1个月,每年接待200多人。同时,桦林橡胶厂、牡纺、电业局等单位也相继自办职工休养所,每年共接待600多人。到1955年,职工业余疗(休)养所发展到6 个,有113个床位,每年接待休养员千余人。
  60年代初.全市共有互助储金会687 个,参加者1.2万人,金额10.8万元。为渡过自然灾荒,市工会发动各级工会协同行政,动员职工家属到市郊开垦小荒地、养猪、养鸡等,有 70%职工家属参加副业生产活动,平均每户收获百斤粮食。1962年,市工会协同行政筹备物资,对全市3.2万名职工及家属进行物资补助,每人平均补助棉布7 尺,棉花1.4斤。年末,34个单位共补助3 800 人,占职工总数的14.6%.金额15.6万元,每人平均补助41元。1964年冬,全市共筹集资金11.5万元(其中市工会拨出5万元),商业部门拨出棉花1.19万斤,棉布8 350尺,绒衣、裤3 250件,均发给困难职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困难职工除坚持正常补助外,还开展送温暖活动和转向扶贫脱贫的轨道。1982年,全市有互助储金会650个,参加者1.7万人。金额180万元。北方工具厂96%的职工参加储金会,金额70万元,人均160元。到1982年末,全市已成立送温暖服务队1 355个,为困难职工做好事540万件。其中为困难职工修房子420户,修理火炕432铺,砌火炉337个,挖菜窖410 个,为无劳动能力和病残职工送煤1 350车、送菜5 748车,搭小棚子 400个,捐献人民币1万余元、粮票1.8万余斤、布票2 500尺、衣物1 600多件。到1984年末,全市各级工会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组织个体商业服务、运输和修理等活动,共扶持困难职工 2 973户,其中已有 50%户脱贫,有的成为富裕户。由于贫困职工减少,全市1984年比1983年少支付困难补助费87万元,下降63%。到1985年末,全市互助储金会有737 个,参加储金人员为 21.6万人,储金总额为228万元。职工疗(休)养事业也有所发展。1979—1985年末,全市共组织4 000多人去北戴河短期疗养.有8 550人到牡丹江工人疗养院疗养。此外,还组织部分人到哈尔滨太阳岛、五大连池、青岛、大连、杭州、丹东、兴城、熊岳、干山、庐山、泰山等地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