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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 2月27日召开牡丹江市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5人。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执委17人,常委11人,贾醒先为主任,副主任2人。1953年2月23—25日召开市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156人,列席30人。大会传达全国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通过《牡丹江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第二届执行委员会,执委27人,常委5人,于宁为主任,副主任1人。1958年1月9—11日召开市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312人。会议传达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执行委员会,执委30人,常委5人,马玉华为主任,副主任 1人。1963年3月14—16日召开市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235人。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执委29人,常委7人,刘静为主任,副主任3 人。1966年4月24—27日召开市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35人,列席代表50 人。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表彰“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选举产生第五届执行委员会,执委41人,常委 7人,刘静为主任,副主任2人。1973年12月25—28日召开市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11人,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执委51人,常委 5人,郑怀丽为主任,副主任4人。1979年12月12—13日召开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27人。市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执委51人,常委4人,赵杰为主任,副主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