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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托幼事业

第五节 托幼事业



                   第五节 托幼事业
  新中国成立后,积极兴办托幼事业,到1952年,本市共建立托幼园所(点)14处,入托儿童370人,保育干部16人,保育员 133人。1956年,托幼组织发展到67处,入托儿童3 945人,保育员440人。成立学龄前幼儿队 271个。1959年全市有幼儿园114 处,托儿所191处,入园入托儿童4647人。占应入园入托儿童的78.9%,保育员增加到1 485人。同年 6月,全市开展关心儿童教养宣传月活动。6月11日举办幼儿玩具、教具展览会,设 7个馆,展出45个幼儿园的4 370件教具和3 581件玩具,并有儿童作品227 件、照片与图片111张,观众达 2 500余人。1963年街道妇代会开始组建幼儿队,到1965 年,有幼儿队128个,入托儿童6 517人。1976 年全市民办托幼园、所173个,入托儿童6 358人。1977年6—7月市妇联在东安区先后两次召开托幼组织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民办园所的发展。1979年上半年,市、区先后成立儿童保护教育委员会。7 月10日召开全市儿童保教工作会议。这时,全民办、事业办、企业办园所已发展到759个,入托婴幼儿21 800人,入托率达50.3%。当年,市妇联举办两期保教员培训班,培训400人。办儿童食堂29个。表彰托儿所21个,幼儿园15个。1980年共举办学习班8期,专题讲座4次、观摩教学2次,受训率达80%。同时开展“热爱孩子赛妈妈”竞赛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大会上,奖励市先进集体38个,优秀保教员 150人。出席省先进集体11个,保教模范15人。1982年开展标准园所评选活动。年末,评选标准园所136 个。1983年全市(含所辖县市)托幼园所发展到3 816个,标准园所增加到218个、入托儿童163 690人,入托率为48.9%。1984年本市各区建立家庭教育研究会和辅导站。1985年在全市妇女中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合格母亲活动;开展规范化园所达标活动;开展“十个一”(讲一个故事.朗诵一首儿歌。唱一支歌。表演一个舞蹈,演奏一首乐曲,主题画一幅,水墨画一幅。纸手工作品一个,泥手工作品一个,工艺品一个)技能技巧竞赛活动和观摩教学活动。共表彰好家长300人。评选出优秀论文25篇,评选出一类园所364 个,授予规范化园所光荣牌奖励。评出技能技巧一等奖10人,二等奖18人。三等奖34 人,十项全能2人,并总结推广市委机关幼儿园和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寓教于乐”的综合教学经验,评选出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90 人。7月在本市召开的全省儿童少年工作现场会上介绍了牡丹江市建设规范化园所,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的经验。截止1985年末,全市 (含所辖县市)托幼园所3 482个。入托儿童17.90万人,入托率为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