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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志愿兵

第三章 兵制

第一节 志愿兵



                第一节 志 愿 兵
  1945年 8月末,本市动员70多名朝鲜族青年自愿参加市卫戍司令部的警察部队,后编入牡丹江军区十四团三营。1945年11 月一1946年6月,在铁路失业工人、城市贫民、市郊农民和林业工人中动员一批青、壮年自愿参加人民军队。从1946年下半年起,牡丹江地区的大股土匪武装已被消灭,地方各级政权相继建立,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作风给群众以良好的影响。尤其是1946年下半年以来,农村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展开,群众觉悟提高。很多青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保卫胜利果实。踊跃报名参军。铁岭河、兴隆、谢家3个区,相继有434名青年自愿参军。从1947—1953年,每年都有数百名青年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