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事训练
第三节 军事训练
第三节 军事训练
1946—1949年,市郊民兵自卫队,在军事训练上主要学会队列、射击、投弹、站岗放哨、执勤巡逻等。新中国成立后,民兵除队列训练外,着重进行“四大技术”( 射击、刺杀、投弹、爆破)训练。
1958年后,每年集训各区(公社)的专职武装干部,进行连以下战术和单兵技术训练。在农村采取农忙少训,农闲多训的原则;工厂、企业多数是在夏季集中时间轮训,时间不等,一般为15—30天左右。1959年,参加受训民兵为 28 500人,占全市基干民兵的80%。训练内容为队列动作和步枪第一练习、单兵进攻防御等。部分连队进行步枪第二练习,轻机枪、迫击炮第一练习,以及班、排战术等科目。1962年开始,贯彻“劳武结合,以劳为主”的原则,坚持“少而精”的方针,采取 “小型多样,短期适量”的训练方法。 1962—1964年,共训练基干民兵30 287人次;参加实弹射击的7 247人;训练普通民兵2 164人,民兵干部7 633人,技术兵640人。196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八。一”建军节,分别举行比武大会和国防体育运动大会,有基干民兵1 125名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1969年 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在民兵军事训练中开展民兵游击战术学习,施行军事联防、军民合练及民兵拉练等训练活动。增加“三打三防”( 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和四大技术(射击、刺杀、投弹、爆破)等军训科目。
1973年11月5日一1974年3月13日。采取正规军和民兵合练的形式进行城防研究性战术演习。市组成1个民兵师、3个步兵团,地面炮、高射炮各 1个营;卫生、通信、运输、工兵、消防、防化各1个连,计2 725人配合正规军演习。1974年以后,每年都组织一次民兵连排干部集中训练,时间为2530天。
1978年12月以后。民兵军事训练本着“劳武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 武装基干民兵由公社或厂矿企业单位武装部组织,分期分批训练,每期为 15—20天。1980年训练专职武装干部137 人、排以上干部951人、武装基干民兵21 338 人、高射炮和高射机枪分队552人、通信分队304人、防化分队30人、两个打坦克爆破班 120人。1981年开始,在改革大趋势的推动下,市内推广桦林橡胶厂民兵训练改革经验,采取“少量、多批、脱产、集中”的训练方法;郊区各公社采取“远住近走集中训练”的方法。在训练内容上,基干民兵的步兵分队,进行队列、射击、投弹、爆破、地雷、土工作业、“三打三防”、单兵战术等 8个科目的训练;各专业分队分别进行对口专业训练;战防炮、迫击炮、无后座力炮、高射炮、高射机枪等分队,均进行一次单炮(机)实弹射击;基干民兵连排长以“三会两能”( 会教、会讲、会做政治思想工作,能指挥训练、能指挥打仗 )为重点,主要进行教学法理论研究、外军研究、本级组织指挥 3个科目的训练;高射炮团重点进行团、营、连三级指挥员训练,学习高炮团射击指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并进行有标图兵、通讯兵参加的团、营、连三级指挥所演练。同年,在省军区组织的高射炮三级指挥集训中,本市高射炮团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省军区的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