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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发展

第二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学校发展



                  第一节 学校发展
  1908年 (清光绪三十四年),绥芬厅派生员赵云麟在乜河建立第一所官立初等小学堂,设1个班,学生43人。1921年(民国10 年)4月,郑桂林(后成为抗日将领)和张骏坊出资创办小学堂,后改为公办第二国民小学校(校址在今市公共汽车公司附近),设2个班,学生98人。1926年(民国15年),在铁岭河成立东省特别区第三学区第七小学校,设 3个班,学生143人,教员 7人。1928年(民国17年),在城内成立东省特别区第三学区第二十校,设2个班,学生92人,教员5。1923—1928年,在西卡路、里发头、桦林、温春、东村等地先后又建立5所小学,共设8个班,有学生361人。到1931年9月,牡丹江(含周围一带村屯)共有小学 9所,教师40人,36个班,学生1 500人。其中,国民初、高等小学3所,24个班,学生1 100人;国民初等小学6所,12个班,学生400人。
  东北沦陷后,1938年,有市立育英、培英国民优级、国民(两级)学校 2所,共设20个班,在校学生1 309人;桦林、兴隆和私立明德国民学校3所,共设9个班,在校学生360人;谢家沟、大莫多河、小莫多河、大团、放牛沟、八达沟、卡路、乜河南岭和下乜河国民学舍 9所,共设14个班,在校学生 600余人。在上述学校中,市立育英实验国民优级、国民(两级)学校规模为最大,发展到16个班,在校学生1 065人。到1945年8 月,市内有汉族小学12所,学生4 000余人。朝鲜族小学9所,学生 3 000余人。俄国人小学1所,学生88人。日本人小学14所,学生近2 000人。此外,有私塾11处。
  解放后,各小学陆续开课。1946年,全市小学发展到25所,在校学生 4 163人。其中城区6所,学生2 295人,郊区19所,学生 1 868人。1947年,市政府下令取缔私塾,将11处私塾合并到公立小学,学生就近入学,塾师分配到小学任教。同年,牡丹江机车工厂办起第一所企办初级小学,设两个班,有学生25人。1948年3月,牡丹江纺织厂建立子弟小学,设1个班,有学生14人。到1949年末,全市有小学 49所,在校生 11 730人。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实行两条腿走路,全党全民办教育。全市小学教育有较大发展。到年末,小学发展到85所,在校学生32 302人。1975年因师资和校舍不足,学习沈阳和烟台两地经验,试行街道办事处办“五·七”小学。4 个城区办9个班,到1976年发展到84个班。后因师资水平不高,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1977年 9月1日停办,学生就近转入公办小学。到1985年末,市内有小学135所,在校生64 123人(其中企办小学25所,在校生14 98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城区99.9%,郊区 99.8%,实现了小学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