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清末,乜河小学堂修业年限五年。课程设置有国文、算术、历史、地理、体操、图画、修身和读经讲经(儒家经典)。1910年(宣统二年)初等小学修业改为四年。1912年(民国元年),根据教育部《小学校令》规定,初等小学四年修业,高等小学三年修业。1913年(民国2年)7月,吉林省学校施行新制标准,改为小学六年修业。其中初等四年、高等二年( 这一学制一直延续到1931年)。1923 年(民国12年)以后,在课程设置上有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卫生、图画、园艺、社会公民(属政治课类)、工用艺术、形象艺术等。东北沦陷时期仍沿用民国时期“四、二”制的学制,所开课程,除基础知识外,又增设日语、修身和读经讲经。
1952年秋,教育部决定试行五年一贯制。一至五年级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课,四、五年级另设自然、历史、地理课。1953年 6月教育部确定从秋季开始暂缓推行五年一贯制,暂沿用“四、二”制。1958和1959年增加劳动课。到1969年,又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课程设置与前五年制相同外,一至三年级增设常识课,四至五年级增设政治课。1974年又改为秋季始业。从1981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一直执行到1985年。(唯有1983、1984年两个年度入学的小学生执行六年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四、五年)、自然(三、四、五年)、地理(四年)、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四、五年)等课。到1985年课程设置没有变化,仅一、二年级增加唱游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