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思想品德教育
第四节 思想品德教育
第四节 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的教育宗旨是“忠君孝亲,崇尚礼教”。民国时期,1912年 9月教育部颁布《小学校令》规定:“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又从公民道德教育发展到三民主义教育。东北沦陷时期,推行殖民地文化,实行奴化教育,向学生宣传“日满亲善”、“一德一心”、“王道乐土”等,在学校建立协和少年团,灌输军国主义思想。
从牡丹江市解放到新中国成立,主要是配合土地改革和解放战争,向学生进行推倒“三座大山”(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教育和“五爱”( 爱国家、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 )教育,并组织在校生儿童团,参加站岗放哨和斗地主、恶霸等活动,激发学生爱憎分明的思想感情。
抗美援朝时期,各学校广泛开展学习特级战斗英雄黄继光、一级战斗英雄邱少云和国际主义战士罗盛教的英雄事迹的活动,增强学生爱国家、爱英雄的思想感情,小学生纷纷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写慰问信,部分大龄学生积极报名参军参战。1955年 5月各学校贯彻教育部公布的《小学生守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目的教育和“三好”(身体好、功课好、品德好)教育。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思想品德得到提高。
1958年开始普遍开展劳动教育,各学校相继办起小工厂、小农场、小饲养场、小苗圃等劳动基地。学生受到热爱劳动教育和锻炼。但是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盲目性较大,大部分没有巩固下来,教学秩序受到冲击。1962年后,对劳动基地进行整顿。立新小学的“两园、两场(厂)”得到巩固和发展,他们常年坚持劳动育人,成为全省、全国的先进典型。1965年平安小学办起印刷厂,成为全市校办工厂持续时间较长的一个。从此小学的劳动教育普遍开展起来,并走向稳步发展阶段。1963年以后各校把开展学习雷锋和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教育,作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学雷锋小组遍地开花,节约箱、小储蓄、图书角(在教室一角设书柜)、废纸箱班班可见,校外设定点服务处,为军烈属、五保户和为社会做好事蔚然成风。
“文化大革命”后,工宣队、贫下中农代表领导学校,上“阶级斗争”教育课,开展“大批判”。1968年后虽然复课,仍然是以“阶级斗争”教育贯穿始终。很多学生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纪律松弛,旷课、退学现象严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经过拨乱反正,各学校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 普遍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小学生守则》教育;进行“五讲四美”( 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和“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三为”(立志为人民做贡献、为祖国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 )的教育。根据共青团中央提出的“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要求,全市小学实现全体少年儿童入队。在“普法”教育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