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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体育卫生

第五节 体育卫生



                 第五节 体育卫生
                  一、体  育
  清末官办学堂开设体操课。民国初期仍叫体操,到1923年(民国12年)改称体育,初年级以队列为主,高年级增加器械(单杠、木马等)训练。东北沦陷时期,按法西斯的教育形式,体育课以严格的队列训练为主,每周还搞一次协和少年团的训练。
  新中国成立后,按东北三省统一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体育教学。1956年 7月,教育部颁发《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并开始使用全国统一教材,进行体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广泛推行“劳卫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锻炼标准、少年儿童广播体操等体育达标和体育活动。1964 年举行全市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有30所小学校200名运动员参赛,并选出牡丹小学女队、光华小学男队代表牡丹江地区参加全省比赛。1965年全市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有21名达到少年级运动员标准,1名达到3级运动员标准。同年,在宁安县举行的省少年速滑锦标赛中,立新小学学生李铁军夺得男子乙组全能冠军。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有一阶段利用体育课搞军训,也请过工农兵上体育课。学生的体育活动多半是自发的小型零散的游戏,后来将体育课逐渐纳入日程,恢复课间操,运动会也有时举行。
  1978年以后,体育教学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和教学大纲。各校普遍制订《体育课课堂常规》,对教师的教案、课前的准备、课中知识的传授、技能的训练和安全等均有详尽规定。并开展全市范围的体育教学评比活动。在1985年评比中,立新小学一举夺魁。他们把杉象化、故事化、趣味化贯穿到课堂上,把基本技术和技巧贯穿到游戏中,并在上课开始与结束阶段,用音乐伴奏配合队列,改变用单调的口令,给体育课增添生气和活力,给学生以美的感受。
  通过举办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和经常性的长跑、越野、冰雪、速度滑冰赛以及体育达标检查等,促进了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培养锻炼了人才。以1980年为例,小学生应参加达标的33 621人,实测人数为30 890人,达到标准的5 711人,达标率为18.5%。截止1985年,全市举行小学第29届田径运动会,全面检阅了小学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状况,有17项打破过去保持的小学生市级纪录。
                   二、卫  生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卫生工作纳入日程。1951年 8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后,市教育科对学生作息时间做了调整,规定高小学生上课、自习时间不得超过 6小时,睡眠为10小时。各学校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1954年秋季,各校相继建立了卫生保健箱。1958年 3月,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健工作领导的联合指示》。全市学校开展了“卫生月”活动,清福小学获得卫生红旗校称号,1959年 4月又被评为省级卫生单位。1964年,根据《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各校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定期调整坐位和桌椅的高低,同时注意解决教室采光、照明等保护措施。到1985年,城区各小学普遍成立了爱委会,设卫生室,配上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年为小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有计划地开展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学校卫生环境得到改善。
                 1985年城区小学情况表






                1985年郊区小学分布情况表



  (朝鲜族小学情况请见本编第十章朝鲜族学校有关章节)。
                1985年工厂、企业办子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