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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体育卫生

第五节 体育卫生



                 第五节 体育卫生
                   一、体  育
  东北沦陷时期,国民高等学校设体育课和军训课,每周两节,后期又有所增加。体育课有操练、球类、田径、冰上等项目。军训课主要有队列、刺杀、射击、野营、防空、救护演习等训练。由伪满国军少校军官(日本人)担任教官,并配助教1人(朝鲜人)。
  解放后,牡丹江联中在没有统一教材的情况下,由体育教师自选教材,每周两节。增设必要的体育器材。开展多种课间体育活动(如课间操、踢毽子、打跑球、跳绳等)。课外体育运动有田径、球类、冰上等项目。
  1950—1966年,按国家统编教材与教学大纲授课。1954年,开展“劳卫制”( 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 )锻炼活动,学生体质有明显增强。1956年,全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刘亚军获女子跳箱第一名。1964年,在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第五中学刘文华创百米赛跑11秒的最佳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1968年复课后,每周设2节体育课,用省编教材。
  1979年,市教育局贯彻教育部、国家体委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后,各中学普遍加强了体育课教学与体育锻炼的指导。开展起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全市有13所中学自浇冰场。体育锻炼达标人数为5 711人,达标率为19.9%。
  1982年,市教育学院开办中学体育教师在职进修体育专科班,提高体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市教育局成立体育教研室。规定重点中学招生加试体育的试行办法。还规定各校要在总经费中拿出 10—15%用于体育卫生建设。同年,市举行中学生“三好杯”球类比赛,七中获篮球男子组第一名,铁路三中获篮球女子组第一名,七中获排球女子组第一名,朝中获足球男子组第一名,一中获足球女子组第一名。
  1983年,市体育教师进行教材过关考试,并检查“两课、两操、两活”情况。同年 3月,第三中学学生姜淑清获《新体育杂志社》与中国田径协会共同举办的田径通讯赛“雏鹰起飞奖”。
                 二、卫  生
  解放后,中学设生理卫生课,部分学校设卫生室,配备校医,开展以预防为主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制度。1951年以后,认真贯彻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和教育部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及改进中小学卫生条件等指示,加强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群众运动,除普遍教育外,对女学生还进行妇女卫生常识教育。
  1964年,全市各中学试行《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规定(草案)》,每天做眼保健操,并注意改善教室内的采光和照明。1965年,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等部门联合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有 1/3的教室不符合要求,学生视力减退较为严重,初中生视力减退的占26.8%,高中生占32.8%,据此提出改进意见。1978—1985年,深入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学生卫生知识教育的通知》,建立健全各中学卫生保健所(室),培训保健教师。各校从治理“脏、乱、差”着手,整顿美化校园、平整操场、植树种花、修建甬道,教室窗明几净,各校环境有明显改观。对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开展对9种疾病(近视、沙眼、脊柱弯曲、龋齿、肺结核、肠蛔虫、慢性鼻炎、神经衰弱、肝炎)的防治工作。
          1985年牡丹江市城区普通中学(含职业中学)基本情况表






              1985年郊区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






           1985年市区工厂、企业办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