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学校
第二节 农业学校
第二节 农业学校
牡丹江农业学校前身是佳木斯农业经济学校。于1958年10月,迁至牡丹江市郊温春镇南(温春大桥东南侧),改名为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设农作物、果树蔬菜、畜牧、兽医四个专业,各一个班,会计专业两个班。共有学生 348人,教职工53人。建院初期,师生共同动手建起 400平方米的平房作为校舍。到1959年,本科设农学系、农经系、畜牧兽医系;中专设农学、园艺、农机、水利、农业会计、畜牧、兽医等专业。本科生289人,中专生 597人。1962年8月,根据省委决定摘掉大学牌子,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黑龙江省温春农业学校,隶属省农业厅。调整后,农校把原农学、畜牧、兽医专业的83名学生转入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尚志县农校的90名学生及省干部学校的 124名学生并入温春农业学校。农学、会计专业执行省中等农业学校教学计划。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教职工增至 143人,其中专任教师68人。1964年实行招生与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实行“社来社去”( 即由人民公社推荐入学,毕业后再回到人民公社就业)。两年中招生16个班,占全校学生的70%以上。1965年又实施半工(农)半读,各专业共招生 937人。实行助学金、口粮和蔬菜三自给。“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遭到严重破坏。有33名教职工被揪斗,其中2人致死,50余人下放劳动。1968年6月,农校下放牡丹江地区,同牡丹江农研所、农机研究所、园艺学校合并,组成牡丹江地区农业“五·七”公社。 7月,开始“清理阶级队伍”,655 名在校生全部毕业。到1969年初,先后有50余名干部、教师到“五七”干校学习、劳动。1970年,有26名教职工插队落户。同年 6月,“五·七”公社解体,恢复农校建制。1971年,根据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恢复招生。1972年开始先后招收工农兵学员和“社来社去”学员共1 430人。到1976年毕业675人。但由于连续开展“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学朝农”(朝阳农学院)等运动,学校教学秩序依然混乱。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为受迫害的干部和教师平反,恢复名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教学上来。1979年学校隶属于省农业厅,学校名称定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业学校。1980年,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中专之一。自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到1985年,共招学生2 316人,其中四年制本科学生 59人,三年制专科学生 121人,中专学生2 136人。各类、各专业毕业学生共2 044人。有在校学生822人,其中专科学生 158人(含省农口电大)。有教职工397 人,其中专任教师104人。有专业职称的副教授 3人,讲师58人,农艺师、农经师、会计师和工程师共10人。干部116人,工人177人。图书馆藏书近百种11万册,期刊资料643种,报纸57种。各科各专业实验室 16个。校舍总面积42 291平方米。其中除办公室和教学用房外,尚有温室、蜂窖、中草药种植园及气象观测园地等 2 480平方米。有实验农场场房2 200平方米。有拖拉机4台,联合收割机1台,各种农具6台,役畜20头(匹),家禽、家畜1 063只(头)。从1983年农场实行承包后,连续三年,盈利5.7万元。在科学研究及国际学术交流中也颇有成果。经国家、省、市三级评定、发表的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 115项。其中《蜂王人工授精技术》,经国家科学院养蜂研究所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颁发技术鉴定书,被省评为科研成果二等奖。1984—1985年,两次接待日本北海道教育交流代表团及农业教育代表团来校参观、交流、访问。学校也出访过罗马尼亚、日本北海道。校办制药厂固定资产 125.2万元,年总产值328万元。生产50%的葡萄糖、706代血浆、甘露醇等,年盈利 19.6万元。制药厂职工180人。农校知青劳动服务公司,固定资产17万元,三年创产值224万元,实现利润20.7万元。先后安置家属94人,子女就业1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