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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林业学校

第三节 林业学校



                  第三节 林业学校
  牡丹江林业学校位于本市西山脚下,文化街西端。始建于1958年 8月林口县古城镇,隶属于中共牡丹江地委林业部,后改属牡丹江地区林业管理局,校名改为牡丹江地区林业管理干部学校。有教职工21人(教师16人),学生54人。11月,将合江林学院、松花江林校的师生及部分设备并入林业管理干部学校,设林学专业,学生增至90人。学校由林口县古城镇迁入本市,校名改为牡丹江林业学校。1959年 5月,升格为牡丹江林学院。三个月后,又恢复为林业学校,设林学与采运两个专业。1962年 8月,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黑龙江省林学院和伊春林业学校停办,将两校的营林、采运两个专业的 6个教学班以及东北林学院大专部的木材加工、林产化学两个专业教学班并入本校,共4个专业12个教学班。学生近500人。教师又增加30余人。年末,学校改为直属东北林业总局领导,校名改称东北林业总局牡丹江林业学校。1964年,在校学生500人,全部毕业离校。1965年2月,学校在附属青梅实验林场办分校,将新招收的林学专业学生及本专业教师,迁往分校办学,实行场校合一。 6月,开始试行半工半读。林校改属林业部直接领导,校名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牡丹江林业学校,成为国家重点中等林业学校之一。教职工增加到230人(教师106名),学生近700人,4个专业,17个教学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21名干部和教师,以各种罪名,受到批判、关押。半数教师被调出,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几乎丧失殆尽。1968年10月,林业部军管会决定,将林校下放给省革委会领导。1969年5 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又决定,将林业学校下放给牡丹江地区林业革委会领导。直到1970年省林业总局决定收回林业学校,隶属关系仍归省林业总局,学校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学校。从1974—1975年,学校开展“学朝农”、“反回潮”等运动,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遭受迫害的21名干部和教师平反昭雪,很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招收学生,设森林调查、林业、采伐运输和机械修理、人造板、财会等专业。到1985年,在校生 912人,有教学班23个,学制均为二年。此外还有10个大专班(含代培班2个),学制为三年,教职工达258人。其中专任教师 115人(副教授3人,讲师49 人)。科研成果显著,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120余篇。发表的专著有副教授王克馨编写的《造林学》及与孟昭福等人合编的东北、内蒙古林区中学教材《林业知识》,副教授傅宝昌主编的《贮木场学》和《液压与液力传动》,副教授孟昭福著的《木材运输》等,在省内外均有一定影响。讲师何再三研究的“薄圆锯片热控适张度新技术”,1983、1984年,分别获省科技成果二等奖和林业部科技成果三等奖。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总面积700平方米。藏书6万册,中文期刊564种,中外文报纸56种。校舍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楼8 500平方米。内有标准教室32个,面积2 300平方米;实验室24个,面积 6 200平方米。有微机10台,各种实验仪器价值达75万元。校内3 850平方米的办公楼,4 3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1 400平方米的实习工厂和7 000平方米的家属楼,构成整个林业学校校舍的格局。建校27年来,共培养出中专生5 612人,代培生205人,中文师范本科生47人,以及各类短训班学生1 4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