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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六章 科技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始建于1959 年3月,副市长兼市科委主任,设秘书长1 人,主持日常工作,编制7人。1961年市委书记兼主任,设副主任1人,主持日常工作,编制增至16人。办事机构设办公室,工业科、农医科和情报科。1964年编制增为21人,办事机构增设科技干部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市科委机构瘫痪,活动停止。1968年开始,市的科技工作由地革委科技组(1970 改为科技局)管理。1973年恢复市科委,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编制25人。1983年9 月地市合一,市科委负责主管市区和市属各县(市)的科技工作。到1984年12月,市内各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毕,编制除郊区5人外,其余各区均为2人。1985年末,市科委机构共5处(科)1室,编制36人。归口所属单位有牡丹江市科技开发中心、牡丹江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牡丹江市地震办和牡丹江市科学器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