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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1959年开始市政府每年根据市直属局(公司)和各区的科技计划,经过综合平衡后,由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统一下达市科研计划项目。对其中水平较高或意义较大的项目,市科委分别向省科委推荐,或通过省科委向国家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推荐。本市科技三项费用( 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补助费 )每年都由省科委砍块划拨。1976年开始,本市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中划拨科技三项费用。
  “三五”至“五五”期间,15年内省、市共安排科技项目 574项。但完成并形成经济效益的项目仅184项,占32%;中途停、废的113项,占19.7%;始终停留在展品或样品阶段,没有形成经济效益的277项,占48.3%。1980年市科委为加强科技计划管理,以促进科技研究早出成果,早见效益,建立市科委、市直属局(公司)或各区以及企业或科研单位三级科技计划管理网,指派专人管理科技计划工作。同年市科委编制《“六五”(1981—1985年)科技发展规划(草案)》。1981年共安排科技项目34项(其中省级项目16项),主要有金银彩线、经编提花、阔叶木浆、仿制长丝、天蚕驯化、高档细瓷、复合暖性地板块等。三项费用投资总额为101.871元。
  1982年安排科技项目36项(其中省级项目14项)。主要有腈纶立绒毛毯、经编薄型织物印花、数字毫安表、测卡仪、录音磁头、早强水泥、毛毡、柞蚕丝绸后处理以及老年心功能研究等。三项费用投资总额为140.25万元。
  1983年本市开始有国家科技项目。市科委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在选题立项上进行可行性论证,签定攻关合同和制定奖惩办法等。全年安排科技项目70项(其中国家项目1项,省级项目26项 )。主要有经编织物、棉麻纱及织物、草酸新工艺、醋酸乙烯应用、激光深孔测试仪、宽幅无纺织地毯和秋白菜——牛心100号等。三项费用投资总额为135.5万元。
  1984年,本市试行科技贷款制度,市科委制定《科技基金试行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有偿使用办法》,根据科技项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为有偿、部分有偿和无偿 3种经费。有偿经费和部分有偿经费在项目完成后要偿还贷款,由市科委安排其他科技项目;无偿经费只用于有社会效益的公共福利事业研究或软科学研究。同年国家科委向本市投入科技三项费用。共安排55项科技项目(其中国家项目 1项、省级项目16项)。主要有水泥熟料速烧工艺、白酒发酵新工艺、低耗节能变压器、钢珠精研液、耐高温低铬泥浆处理液等。三项费用投资总额为135.35万元。
  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落实市科技基金试行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有偿使用试行办法, 试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责任制。当年共安排 66项科技项目(其中国家项目3项、省级项目7项)。主要有氮分子激光器、CA—6140普通车床、Φ53彩色钻孔摄像机、玲珑麻、YEB6—1型育苗制钵机、制鞋纸板、虹鳟鱼等。 三项费用投资总额为480.85万元。
  1981—1985年共安排261项科技项目.其中完成并形成经济效益的项目共 136项,占52.11%;完成但没有形成经济效益的共84项,占32.18%;中途停、废的共14项.占5.36%;未完成的共27项。占10.35%。
             1960—1985年科技三项费用安排情况表